證券代碼:002625 證券簡稱:
光啟技術公告編號:2017-120
光啟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與深圳中京華宇集團有限公司籤署
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一)本次籤署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僅為
光啟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公司」或「乙方」)與協議對方經過協商達成的初步意向,具體合作方案和合
作細節以相關各方最終籤署的正式協議為準。本《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具體實施
內容、進度及其對公司未來年度業績的影響仍存在較大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
者注意投資風險。
(二)公司將密切關注合作事項的進展狀況。本協議書籤訂後涉及的各後續
事宜,公司將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履行公司決策審批程序及相
應的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三)對上市公司當年業績的影響:本協議為框架協議,雙方尚在推進具體
合作事宜,其實施進度存在不確定性,預計不會對公司2017年度財務狀況和經營
成果造成重大影響。
一、交易概述
2017年9月20日,深圳中京華宇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協議甲方,以下簡稱
「甲方」)與
光啟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協議乙方)在雄安新區籤署了《戰略合
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雙方將在本戰略框架協議籤訂後逐步就具體合作內容進行協商,並討論和最
終籤訂有關項目的合作協議。雙方所有的合作以可能最終籤訂的合作協議為準,
並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且符合各方的業務審批條件和辦理程序的前提下後續展
開。
二、協議對方情況介紹
深圳中京華宇集團有限公司是依照中國法律有效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有限責
任公司,2015年11月在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註冊,註冊資本:10,000.00
萬元,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440300358770827R,註冊地址為深圳市前海深港
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為吳峻。
經營範圍:項目投資、商業投資、創業投資、投資諮詢、企業管理諮詢、
經濟信息諮詢;企業形象策劃、文化活動策劃、會議策劃、市場營銷策劃;礦產
品、金屬材料、計算機軟硬體的銷售;礦山工程的設計與施工及技術諮詢。
上述公司或單位與本公司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不
存在關聯關係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經造成本公司對其利益傾斜的其他關係。
三、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合作目標
1、 雙方緊密合作,充分利用甲方在防務產業國際布局的資源、信息優勢和
乙方在超材料、新材料、人工智慧領域的技術和人才優勢,整合軍、民、商各
種資源,共同拓展國內外市場,實現雙方優勢互補、合作共贏。
2、雙方緊密合作,積極打造需求牽引和技術推動的雙動力,積極吸納和集
聚創新要素資源,在新裝備研製、現役裝備性能恢復及改進、退役裝備賦能升
級、新材料研製和應用等領域,為國內外客戶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技術諮詢
和解決方案服務。
3、 在同等條件下,甲乙雙方互視對方及其關聯公司為優先合作夥伴。
(二)合作內容
1、甲乙雙方積極開展股權合作的探討,探索成立軍品貿易公司,在遵守國
家政策、法規和相關國際條約,遵從國家安全形勢的前提下,積極參與軍品與
軍事技術國內外市場拓展、產品銷售和技術服務。
2、甲乙雙方合作開展國防科技新材料新技術轉化應用、防務與安全技術合
作,探索創新軍品軍貿領域深度融合機制,快速發現、培育優勢產品和技術,
實現雙方合作的可持續發展。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根據合作需要,甲乙雙方應定期組織高層和核心技
術人員輪流開展研討、交流,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分析國內外市場需求、新
材料新技術發展,本著互利共贏的目標,切實做好信息和資源共享。
4、甲乙雙方依託聯合研究和雙方技術積累,聯合申報相關領域的科研課
題、軍品出口項目和對外合作項目,不斷提升戰略合作夥伴關係,針對性做好
技術儲備,實現雙方合作的長期可持續發展。
5、甲乙雙方的合作不限於上述內容,雙方同意不斷深化戰略合作,認真履
行已籤署的戰略合作協議,拓展新的合作領域、謀劃新的合作內容,使雙方合
作持續深化,始終保持良好的態勢。
(三)本協議效力
1、雙方將在本戰略框架協議籤訂後逐步就具體合作內容進行協商,並討論
和最終籤訂有關項目的合作協議。雙方所有的合作以最終籤訂的合作協議為準,
並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且符合各方的業務審批條件和辦理程序的前提下後續展
開。
2、本戰略框架協議為確定雙方的合作意向而定。雙方同意本戰略框架協議
的約定為雙方在未來合作的指導原則。
3、 雙方同意並確認:如果本戰略框架協議的任何內容與雙方各自已經或將
要訂立的其它合同或對之有約束力的其它法律文件衝突,應以雙方各自已經或
將要訂立的其它合同或對之有約束力的其它法律文件為準。
(四) 智慧財產權及保密
1、雙方承諾,對在合作過程中所掌握或知悉的對方的相關商業秘密和技術
信息、情報、資料、項目及本協議內容等,雙方都有保密的義務,除非獲得對
方書面認可,不得向第三方或無知悉必要的人員洩露,也不得擅自作與合作項
目無關的任何使用。
2、甲乙雙方承諾,在任何情況下,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均不透露雙方技術
和產品信息,不侵犯對方的合法智慧財產權。
3、 項目實施過程中所產生的智慧財產權
(1)各方獨立完成的所有權歸各自所有,對方有使用權;共同完成的,雙
方另行協商分配。
(2)項目成果的轉讓,須雙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進行,任何一方不得私自
開展。
(五)協議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提前解除本協議。
2、任何一方如違反保密、智慧財產權約定及後續雙方籤署的協議,對方認為
違約情節嚴重的,可提前單方免責解除本協議。
3、 即使本協議提前解除,智慧財產權及保密約定不因本協議解除而失效。
(六) 其他
1、本協議僅就雙方合作的主要方向進行約定,未盡事宜後續籤署具體協議
確定。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
在地有管轄權法院提起訴訟。
四、本次協議對公司的影響
籤署本框架協議有利於進一步促進公司業務發展和對外合作交流,探索軍
貿領域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新機制、新辦法,充分利用籤約雙方在國防科技和
新材料領域的技術優勢、防務產業國際布局的
資源優勢、在京津冀地區長期的
運營優勢和保障優勢,籤約雙方在裝備進出口業務、防務諮詢和技術服務等方
面進行全面協作。本協議為框架協議,雙方尚在推進具體合作事宜,其實施進
度存在不確定性,預計不會對公司2017年度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造成重大影
響。
本協議的履行不影響公司業務的獨立性,公司不會因為履行本協議對甲方
形成依賴。
五、風險提示
(一)本次籤署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僅為公司與協議對方經過協商達成
的初步意向,具體合作方案和合作細節以相關各方最終籤署的正式協議為準。本
《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具體實施內容、進度及其對公司未來年度業績的影響仍存
在較大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二)公司將密切關注合作事項的進展狀況。本協議書籤訂後涉及的各後續
事宜,公司將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履行公司決策審批程序及相
應的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六、備查文件
《深圳中京華宇集團有限公司與
光啟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特此公告。
光啟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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