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公轉私備受大家關注!到底大額公轉私怎樣才能合規合法呢?相信這篇文章能給你想要的答案。
中國人民銀行新近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全文附後),決定自2020年7月起,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
標誌著我國現金管理進入了新時代,經過學習,將該文主要內容解析如下!
銀行新政
財務人員要重點關注的10個問題
一、時間和地點
試點時間2年,自2020年7月開始,河北省開始試點。2020年10月起,浙江省和深圳市開始試點。
二、金額起點
1、對公帳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
2、對私帳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是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
從文件的內容分析,金額起點既包括單筆,也包括多筆累計,累計的期間應該為一個自然日。
三、如何監控
客戶提取、存入起點金額之上的現金,應在辦理業務時進行登記,其中大額的提取還需要預約。商業銀行同時應將相關信息上報至人民銀行各中心支行。
四、嚴查拆分、現金隱匿過帳等規避行為!
有人說10萬才會被重點監控,我拆分成小金額不就行了嗎?你想多了!
針對拆分、現金隱匿過帳等規避監管、「偽大額現金交易」情形會制定防範措施,既監測單筆超過起點金額的交易,也監測多筆累計超過起點金額的交易。
五、現金實物可追溯
這一點非常重磅!估計很多人看了睡不著覺了!
試點行統籌考慮人民銀行冠字號碼數據集中要求與大額現金監測要求,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實現起點以上存取業務的信息與現金實物的冠字號碼相關聯、可追溯。
說白了就是,起點以上的成現金存取,每一張人民幣實物的冠字號碼要與存取業務信息相關聯。比如說誰取的,什麼時候取的,在哪兒取的,誰存的,在哪兒存的,什麼時候存的。
六、信息會共享
加強自身大額現金分析水平,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報送的大額現金業務信息區分行業、用途、金額進行分析,掌握大額現金流向,預判大額現金業務風險。在確保個人信息安全和嚴格規範信息用途的前提下,與相關部門交流、共享信息。
這個與相關部門交流共享信息,也比較有震撼力,前段時間已經看到有些地區開展稅警銀三方合作,通過監控納稅人銀行帳戶,交由稅務部門進行稽查。
七、特定行業特定地區管理措施
1、河北省,側重於房地產行業,尤其是邢臺市商品房預售資金。
2、浙江省,側重於批發零售、房地產銷售、建築、汽車銷售行業,重點關注取現環節的真實性和後續的使用情況。
3、深圳市,側重於對利用個人帳戶進行經營性收支行為管控,細分個人帳戶經營性收支來源與用途,以及監測境外人民幣現金業務情況。
八、個人現金收入報告
選擇試點地區適宜地市,探索從部分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入手,推動該部分個人主體報告一定金額以上現金收入的交易性質、交易金額等信息。
九、有可能推向全國
這個政策的意義,是為建立大額現金管理長效機制奠定基礎,也就是說,通過三省市試點,總結積累經驗,然後有可能推向全國。
十、會對個人和企業有啥影響
不影響正常、合理的用現需要。
有專業人士表示,這個大額現金管理只限於對現鈔存取的管理,銀行轉帳,包括公對公、公對私、私對私,仍由《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6年第3號)規範。
公戶轉私戶
這8種情況合法!財務放心大膽地轉!
情況一:甲有限公司將對公帳戶上的60萬元在每月的工資發放日逐一通過銀行代發到每個員工的個人卡上,甲有限公司已經依法履行了代扣個稅的義務。
提醒:公戶上的錢轉入私戶,這樣是允許的!不用擔心!
情況二:甲屬於一家個人獨資企業,定期會將扣除費用、繳納完經營所得個稅後的利潤通過對公帳戶打給個人獨資企業的負責人。
提醒:公戶上的錢轉入私戶,這樣是允許的!不用擔心!
情況三:甲有限公司將對公帳戶上的6萬元打給業務員用於出差的備用金,出差回來後實報實銷、多退少補。
提醒:公戶上的錢轉入私戶,這樣是允許的!不用擔心!
情況四:甲有限公司將對公帳戶上的100萬元打給股東個人,這100萬元已經是繳納完了20%股息紅利個稅後的分紅所得。
提醒:公戶上的錢轉入私戶,這樣是允許的!不用擔心!
情況五:甲有限公司通過對公帳戶支付授課老師的講課費10萬元,轉入老師個人卡中,這10萬元已經是繳納完了勞務報酬所得個稅後的稅後報酬。
提醒:公戶上的錢轉入私戶,這樣是允許的!不用擔心!
情況六:甲有限公司向個人採購一批物品,金額20萬元,取得了自然人在稅務部門代開的發票,甲有限公司通過對公帳戶把20萬元貨款轉入自然人的個人卡中。
提醒:公戶上的錢轉入私戶,這樣是允許的!不用擔心!
情況七:甲有限公司通過對公帳戶把10萬元轉入劉總個人卡中,這10萬元用來償還之前公司向個人的借款。
提醒:公戶上的錢轉入私戶,這樣是允許的!不用擔心!
情況八:甲有限公司通過對公帳戶把8萬元轉入王某個人卡中,這8萬元用來支付王某的違約金、賠償金。
提醒:公戶上的錢轉入私戶,這樣是允許的!不用擔心!
政策參考
收藏轉發備查備用
參考一:《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管理辦法》規定,下列款項可以轉入個人銀行結算帳戶:
1.工資、獎金收入。
2.稿費、演出費等勞務收入。
3.債券、期貨、信託等投資的本金和收益。
4.個人債權或產權轉讓收益。
5.個人貸款轉存。
6.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和期貨交易保證金。
7.繼承、贈與款項。
8.保險理賠、保費退還等款項。
9.納稅退還。
10.農、副、礦產品銷售收入。
11.其他合法款項。
參考二:《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6]第3號)規定金融機構應當履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義務,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監督、檢查。
給老闆和會計的重要提醒
1、銀行稅務共享信息
銀行、稅務信息已經共享,如今稅務如果有需要,想要掌握私人帳戶的資金變動,不再那麼困難。
2020年起,各地金融機構與稅務、反洗錢機構合作勢必加大,老闆私人帳戶與公司對公戶之間頻繁的資金交易都將面臨監控。稅務監管沒有法外之地,偷稅漏稅必然遭到嚴查!
2、大數據比對分析
金三稅務系統的強大,自然不必贅言多說。企業的經營是否有異常,發票、申報數據是否真實,系統都會自動對比並分析。
動態監測之下,一旦有異常,比如稅務率低,系統就會自動預警。不用別人舉報,稅務局在辦公室就知道哪家企業可能涉嫌偷稅了。
3、虛開發票絕對行不通了
稅務已經打造了最新稅收分類編碼和納稅人識別號的大數據監控機制,今年可能將有更多企業因為歷史欠帳虛開發票被識別出來,請大家遵守稅務法規。同時,高工資、多渠道、多類型收入的將面臨嚴查!
4、告誡所有企業老闆們:
不要再用個人銀行帳戶隱藏公司收入少繳稅款啦!
否則一旦被查,補繳稅款是小事,還要繳大量的滯納金和稅務行政罰款,如果構成犯罪的,那可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且行且珍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