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學院法律學院副教授姚洪軍關注本院院長侯懷霞論文涉嫌「抄襲」已經9年,他提供的中國知網查重報告顯示,侯的博士論文除本人已發表文獻複製比達55%,另外5篇期刊文章分別為97.8%、69.1%、55.4%、53.1%、47.6%。對此,他給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寫舉報信,結果無一例外地碰壁。中國海洋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認為,侯懷霞博士學位論文不足以構成輕度抄襲;上海政法學院認為侯懷霞的期刊文章不構成學術不端行為。(4月3日《中國青年報》)
在論文是否涉嫌抄襲缺少全社會相對認可、或是權威統一的評判標準前,學術界對認定結果存在「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也在情理之中。按照上海政法學院副教授姚洪軍的舉報,侯懷霞的博士論文在知網查重系統顯示複製比相對較高,而且最高的可達97.8%以上,如果單從人們的常規思維來理解,如此高的重複比重,其論文涉嫌抄襲的可能性很大。不過,也有學術界人士表示,僅憑知網查重系統,很難定論是否抄襲,因為論文涉及法律、新聞報導等方面的直接引用也在重複序列,也就是說,單靠複製百分比就斷定論文抄襲,存在一定不公平性。
事實上,學術界對知網查重準確性的質疑也不是沒有道理。知網雖然有著龐大的學術論文資料庫資源,在查重對比中很容易篩選出那些涉嫌抄襲、包裝和加工過的論文,但並不能夠對論文重複部分進行進一步對比分析,尤其是對一些融入作者思想性、觀點性的論文,更是很難作出客觀判定。這樣說,也不是否定知網的存在價值和貢獻,它至少是攔截學術論文作假的「第一道防線」,為防範學術造假提供著重要的參考。
問題在於,有的學校在碩士生、本科生論文查重方面,過度依賴「機器」,而在人為分析、研討上投入不夠,這就引來了論文評判中存在很多不公平的因素。我們姑且不論侯懷霞的論文是否存在「抄襲」行文,但從其研究的法律領域講,在論文撰寫過程中,需要原文引用法律法規,這是必要條件,如果把引用的法律條款內容也計算在重複比中,顯然是不夠科學的。
這就要求,學校在論文原創性認定中,需要合理注入人工力量。對那些重複比較高、有疑點的論文,學術委員會要根據專業特點充分研討論證,而不是一味只看重複比,對雷同的語句,作出更加細微的劃分,更要查看作者是否有新觀點、新思想等,向著更加注重論文「含金量」上靠攏。
人們對侯懷霞論文是否涉嫌「抄襲」的爭議,最大的意義便在於再次引起了人們對如何更加規範學術行為、推出更加令人信服「裁判」的思考。推動學術論文認定規範化發展,學術界有必要在現有評定標準上,結合專業特點進一步細化。比如可對不同領域論文重複比作出不同頂格限制,儘可能規範和統一評定標準,而非單純的以重複比定成敗。此外,還可加強校外第三方評審機構的建設,對有爭議的論文,引入第三方機構來評判事實,或許這樣會更公平些。
文/周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