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機器,還是信人
姚洪軍想不明白:「我也是學法律的,白紙黑字的證據擺在這裡,難道還不足以認定?」
在他看來,居高不下的「複製比」是推不翻的事實。
但在中國海洋大學校學術委員會參與侯懷霞論文鑑定的專家李其眼裡,查重報告裡的數字並不一定具有強大的說服力。
李其承認「侯懷霞的論文存在缺陷」,但他同時強調,「這絕不屬於抄襲」。
按照他的說法,知網的查重會標記雷同的語句,但無法作出更加細微的劃分。尤其像侯的博士論文為法學類別,涉及援引大量法律法條的情況。
在他的印象裡,侯文中被舉報雷同的部分,涵蓋科普性敘述、新聞類報導,也有相關的法律法條,而這些都要依照實際情況來綜合判定。
「一些歷史性綜述,有時候用自己的話概述反而不準,不如直接引用已有的說法。」李其說。「知網查重並不能作為評判學術抄襲的唯一標準。」
從2007年開始,學術不端問題越發被重視,部分高校要求碩士研究生論文和博士論文都需要進行知網查重,只有檢測合格才能論文答辯,這個要求隨後也延伸到了本科階段。
相比人工篩查,它的資料庫龐大,篩查標準統一,工作周期短,面對與日俱增的大量論文保證了審核速度,它逐漸成了學術問題篩查不可替代的「第一道防線」。
2012年,教育部頒布《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2014年,又頒布《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從百度搜索指數來看,知網查重的搜索指數從2012年開始出現升高。
但即使知網查重是我國目前相對可靠的查重工具,機器檢測與人為判別畢竟存在一定的差別,一些有關學術問題判別的爭議也往往因此產生。
李其說,引入知網後,學術界往往將「複製比」作為判定論文是否合格的唯一標準。問題是,不少優秀論文是在既有的成果上推進的,有突出的創新點但可能也存在較多雷同之處,很容易被複製比這一個指標「一棒子打死」;另一部分人卻因此找到了捷徑——可以沒有觀點,但是要會用新鮮的寫法包裝。
在李其看來,知網查重一方面的確保證了論文的原創性,同時卻也「圈住了君子,放過了小人」。
這個空子曾被不少人死死地盯住。在市面上,一種所謂的「反知網查重」開始流行,各式各樣的論文檢測系統應運而生。打開淘寶,一個月銷量高達55萬多筆的軟體還能提供「降重」服務。
拿這個軟體來說,它可以根據論文查重情況,自動計算論文「降重」的價格,若需求緊急,24小時處理完還需再加錢。每逢畢業季,該店鋪的論文查重及「降重」服務價格噌噌地上漲。
有人總結,企圖抄襲者能夠用各種方法規避掉知網的查重,而潛心創作者因為引用問題卻可能無法通過。
「知網查重系統的存在,歸根結底是為了方便,並非絕對。」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說,「是不是學術不端應交由專業組織和專業人士作判斷。」
關注過多起學術抄襲事件的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熊文釗,也認可這種說法。他表示,知網查重系統統計的相似度可以用作提示,是否構成抄襲必須進一步鑑別分析。
在眾多的學術不端行為中, 學術打假的對象多數來源於直接搬運他人著作的顯性抄襲者。作為一種更隱蔽的方式,「軟性」的抄襲並不容易引起人們的注意。
「軟性」之外,還有一個更廣闊的範疇——「隱性」抄襲。有國內知名高校在讀學生向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透露,自己與導師合著的畢業論文被導師私自「霸佔」:縮寫為短篇論文,以個人的名字偷偷發表在期刊上。導師解釋只出現一位作者是「期刊要求」;但期刊回應「基本不可能出現這種情況」。
即使對於專業組織和專業人士來說,鑑別分析抄襲也是道難題。比如對於界限並不分明的中間地帶,什麼能成為評判抄襲與否的標準?
李其的方法是判定作者是否提出了新觀點。但問題是,「觀點機器無法識別,需要依賴人評。但人又很難被信任」。
他們只能再次回歸軟體,這位教授無奈,「可軟體不可能沒有誤差」。
事實上,在國外,篩查論文也主要依賴這樣的反抄襲檢測系統。國外大學中應用最為普遍的系統是Turnitin。
Turnitin會將用戶上傳的文檔與後臺資料庫裡的文章作出比對,計算相似度的比例,以及包含大量相關信息的「原創性報告」。
但這個系統,有著極其龐大的資料庫:超萬種不同的期刊雜誌、數以百萬計的圖書、以百億計的網頁。它還採用了智能語料庫技術——哪怕你改寫了原文,一樣會暴露。
新技術能否檢測舊問題
被侯懷霞寫入博士論文「致謝」中的劉惠榮,現任中國海洋大學法政學院的黨委書記。侯懷霞表示,劉是自己的朋友、曾經的領導和同事,讀博期間曾給自己諸多鼓勵。
劉惠榮向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表示,在2008年,那時候,學院裡的答辯尚沒有查重手段。對侯的論文審查,是答辯小組成員通過幾層評議對內容進行的審核。
「這在當時沒有任何問題。」她強調。
在她看來,存在問題的反而是舉報本身。「侯的博士論文是2008年發表的,舉報人是2015年用知網的查重軟體檢測,這是用現在的軟體和標準去檢測過去的文章」。
她表示,一來,知網檢測到「借鑑」的文章裡,涵蓋了侯文發表後刊發的文章,誰借鑑誰還不好說;二來,時代不同,用現在的標準去追溯和定性過往的文章學術不端並不能說得通。「即使從法律角度講,也存在不咎既往的說法」。
2009年,教育部頒布了《高校人文社會科學學術規範指南》。事實上,被指抄襲後,總有高校及當事人回應:「刊發的論文發表早於各項規範出臺。」
重慶師範大學政治學院教授張世友從教21年,10篇論文被指抄襲,其間職稱從講師晉升到了教授,並調入了另一所大學。這些論文中至少8篇大量「引用」了文末的參考文獻,有的幾乎全文由多篇參考文獻組合而成。
對此,張世友給出的說法是,被舉報的論文多發表於2005年之前,「構不構成所謂的學術抄襲、學術不端,真是10年前的標準不一樣」。
湖北經濟學院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院長蔡紅英曾被公開舉報「學術不端」。她的兩篇論文一半篇幅以上引用他人已發表的論文,博士期間發表專著與他人已出版的專著在部分章節上存在大量相似,還有兩篇文章涉嫌一稿多投。
但校學術委員會對此的認定是,蔡紅英兩篇論文發表時間在規定實施前,當時全國高校的人文社科領域的學術研究管理尚未完全規範,引用不夠規範的現象比較普遍,也是刊登兩文的雜誌社所允許的。「存在學術不夠規範問題,但不屬於『學術不端』行為」。
雖然早已見怪不怪,但在熊文釗看來,「不能以新技術去追溯舊問題」,重點是要區分長期以來,判定抄襲的主要標準是不是未曾改變過——比如,無論什麼時期,大面積的重合都不被允許。
「在標準一定的情況下,這只是用新技術去檢測曾經沒發現的問題。」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