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關於徵集O3和PM2.5複合汙染協同防控科技攻關預研課題承擔單位的通知發布。具體內容如下:
關於徵集O3和PM2.5複合汙染協同防控科技攻關預研課題承擔單位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06次常務會議精神,根據精準治汙、科學治汙、依法治汙的要求,強化O3汙染防治的科技支撐,促進PM2.5和O3協同治理,我部研究決定啟動O3和PM2.5複合汙染協同防控科技攻關預研課題,現面向社會公開徵集課題承擔單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課題申報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註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範。國家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
(二)鼓勵具有相關前期工作基礎的單位積極申報。申報單位可聯合不超過1家協作單位。
(三)每人最多牽頭承擔1個課題、參與1個課題。課題負責人須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素養、實踐積累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鼓勵青年科技人員積極參與或承擔。
(四)申報單位、課題負責人和團隊成員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二、申報受理
(一)編寫課題申報書。申報單位根據申報指南( 附件1 )支持方向的研究內容編寫課題申報書( 附件2 ),應以課題形式整體申報。課題申報書須覆蓋相應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內容和考核指標,要求語言精煉、內容真實,總字數不超過10000字。
(二)提交申報材料。申報材料由課題申報書( 附件2 )、申報函( 附件3 )及其他附件構成。
(三)評審。組織有關專家開展評審,擇優確定課題承擔單位。
三、有關要求
(一)課題實施周期為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31日。
(二)課題經費申請不超過指南中建議控制數,按照《大氣重汙染成因與治理攻關項目經費管理辦法》要求進行編報。
(三)申報書及附件採用A4紙雙面列印、裝訂成冊,加蓋牽頭申報單位公章( 一式五份 )後連同申報函於2020年11月24日17:00前郵寄至以下地址,逾期不予受理,以快遞寄出日為準(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2號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郵編:100006,收件人:吳豐成,備註「××課題申報」 )。同時將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kejichu@mee.gov.cn。
四、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大氣攻關項目管理辦公室 吳豐成、陳 勝
電話:(010)65645375、
(010)65645369
傳真:(010)65645374
附件:1、 預研課題申報指南
2、 預研課題申報書
3、 申報函
大氣攻關項目管理辦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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