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背景
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具有科研和工程的雙重屬性,建設技術難度大、周期長,發達國家嚴格控制相關核心技術對外輸出。2016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會等九部委聯合印發了《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十三五」規劃》,明確提出「充分考慮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技術難度大、系統複雜性高、科學壽命長,兼具工程和科研雙重屬性等特點,在較長時間周期內循序安排探索預研、籌備論證、啟動建設」。
市委市政府積極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部委相關要求,推進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自主規劃、自主設計、自主建設、自主運營。2月28日,偉中書記主持召開市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建設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聽取了《關於光明科學城謀劃布局綜合粒子設施及其研究院有關考慮的報告》,明確要求「在市發展改革委專項資金中新增扶持領域,用於開展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預研工作,請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財政局儘快形成相關政策文件,儘快按程序報批」。
按照市領導指示精神,我委抓緊編制形成《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大科研平臺自主攻關專項資金扶持政策》(以下簡稱「《政策》」),經市政府同意,以我委名義於今年7月份印發實施。依據《政策》第十條,「市發展改革委應結合實際情況出臺落實本政策的操作規程」,為確保《政策》順利落地實施,我委立即啟動《操作規程》編制工作,按照部門規範性文件編制要求,完成聽取公眾意見、徵求各部門意見、合法性審核等程序。
二、總體思路
重點支持重大科研平臺建設前期開展的技術預見、原理探索、概念驗證、技術攻關、設備研發、工程驗證,以及圍繞預先研究開展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綜合管理。強化各階段任務布局和相互銜接,重大科研平臺必要性論證階段完成原理探索和概念驗證,可行性論證階段完成技術攻關、設備研發、工程驗證。重大科研平臺原則應分期規劃建設,並根據實際情況針對性開展相關科研工作。
三、主要內容
《操作規程》共六個章節,主要包括總則、職責分工、項目申報和受理、項目實施和項目管理、項目驗收和績效自評、附則等。
(一)總則
一是明確操作規程編制依據。根據《深圳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12號)、《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發改規〔2019〕2號)、《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大科研平臺自主攻關專項資金扶持政策》(深發改〔2020〕425號)等文件,制定本操作規程。
二是明確專項資金扶持方式。根據《政策》規定,《操作規程》設置五類扶持計劃:前沿技術預見研究專項,為準確掌握信息、材料和生命科學與技術創新發展方向、科學合理謀劃布局重大科研平臺設立。基本原理探索和技術概念驗證專項,主要為尚未完成項目立項,基本原理和技術概念尚未得到驗證的重大科研平臺設立。核心技術攻關和工程化驗證專項,主要為基本原理和技術概念已得到驗證,但關鍵技術尚未攻克、重點設備尚不具備生產能力、相關軟體尚需開發的重大科研平臺設立。重大科學儀器設備自主研製專項,主要是基於重大科研平臺建設過程中衍生的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裝備,支持進一步深入研發通用和專業的重大科學儀器設備設立,降低重大科學儀器設備對外依存度。前沿交叉研究平臺建設專項,主要為打通科研和產業融合通道,與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形成一體化布局,推動科學發現加速向技術發明轉化、攻克制約產業發展關鍵共性技術設立。
三是明確重大科研平臺審批流程。根據《政策》規定,各類扶持計劃強化同重大科研平臺建設資金審批流程的銜接,重大科研平臺必要性論證階段完成原理探索和概念驗證,可行性論證階段完成核心技術攻關和工程化驗證。重大科研平臺原則上應分期規劃建設,並根據實際情況針對性選擇相關科研工作起始環節。
(二)職責分工
本章節明確各方職責分工。市發展改革委負責項目謀劃、發布指南、項目初審、項目評審、項目管理、項目驗收、預算管理、信息公開等工作。第三方專業機構主要包括評審服務機構、管理服務機構、驗收服務機構等,接受市發展改革委委託,主要負責組織評審、項目監管、項目驗收等工作。項目承擔單位是項目的執行責任主體,承擔項目申報、項目實施、落實資金、配合管理等工作。
(三)項目申報和受理
本章節明確各類扶持計劃申報的具體要求及受理流程。
1.前沿技術預見研究扶持計劃
(1)資助標準
按照《政策》規定,前沿技術預見研究類項目最高按經核定總投資的10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最高資助200萬元,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
(2)申報方式
採取「公開申報、委內決策」方式遴選項目。鑑於前沿技術預見研究不必依託特定單位開展,為體現公開、公正和公平原則,前沿技術預見研究扶持計劃採取公開方式申報。
(3)申報要求
關於申報單位要求:根據《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申報單位須為在深圳市管理區域內(含深汕特別合作區)註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諮詢機構、研究機構。鑑於前沿技術預見研究扶持計劃主要目標是準確掌握未來科技創新發展方向,申報單位自身應該為高水平科技諮詢機構、研究機構,要求近三年為省級及以上政府部門提供科學技術、產業應用類專業諮詢服務案例不少於10個,所涉及的案例應已結題並完成驗收。同時,申報單位還應在科技情報工作領域具備突出優勢,具備組織科學技術、產業應用、社會經濟發展等領域高水平專家進行廣泛深入研究論證能力。
關於項目負責人要求:為準確預見未來相關領域引領產業發展的前沿技術,項目負責人應擁有正高級職稱,無不良科研行為記錄,近三年主持過省部級及以上關於高技術產業和經濟社會發展等課題研究。同時,項目負責人還應具備較全面綜合素質,擁有豐富的相關領域科學技術與產業應用經驗,以及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4)預期成果
相關領域研究報告,分析細分領域關鍵性和顛覆性技術、相關技術的經濟社會效益、目前成熟情況、擁有領先優勢國家的研發進展情況、制約發展因素等內容,提出未來重點發展領域;遴選適合深圳的技術發展方向,收集挖掘高引論文、專利及專家學者等分布情況;形成相關技術轉移轉化路線圖;提出需前瞻布局的重大科研平臺,並詳細描述其功能定位和初步方案。
2.基本原理探索和技術概念驗證扶持計劃
(1)資助標準
根據《政策》規定,該專項每個研究方向選擇一個綜合評審結果為通過且評分最高的申報項目,最高按經核定總投資的10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最高資助500萬元,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1年。
(2)申報方式
採取「公開申報、委內決策」方式遴選項目。鑑於原理探索和技術概念驗證不必依託特定單位開展,為體現公開、公正和公平原則,基本原理探索和技術概念驗證扶持計劃採取公開方式申報。
(3)申報要求
根據《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申報單位須為在深圳市管理區域內(含深汕特別合作區)註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研究機構。為保障項目順利實施,項目團隊成員須不少於10人,全職人員比例不低於50%。為支持開展協同攻關,牽頭申報單位可聯合國內相關科研單位共同申報,多個單位共同申報的項目,須以合同或合作協議明確共同申報單位之間合作模式、任務分工、資金分配、成果歸屬等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為支持我市新成立高水平科研單位也能夠申請承擔相關科研任務,要求申報單位還應滿足以下條件一或者條件二,條件一是牽頭申報單位具備較強研究實力,滿足相關創新載體建設經驗、全球學科排名等方面設定條件,相對弱化項目負責人要求,具有正高級職稱即可;條件二是項目負責人在相應領域具備突出的學術研究能力,滿足承擔重大科研項目經歷、相關領域職稱等方面設定條件,相對弱化牽頭申報單位要求。
(4)預期成果
完成概念驗證平臺建設,形成相關重大科研平臺總體方案論證報告,提出重大科研平臺總體目標、基本構成、功能特性、主要內容和關鍵核心指標,針對重大科研平臺的技術可行性進行分析。相關內容需附學術論文等研究成果作為佐證材料。
3.核心技術攻關和工程化驗證扶持計劃
(1)資助標準
依據《政策》規定,該扶持計劃資助標準為相關項目總投資合計不超過重大科研平臺項目總投資的15%,單個項目最高予以2億元支持,該專項給予建設單位人力資源費資助的比例不超過50%。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
(2)申報方式
採取「直接申報、委內決策」方式遴選項目。為充分滿足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需求,借鑑國內外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經驗,核心技術攻關和工程化驗證項目主要由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牽頭建設單位組織實施,因此納入該扶持計劃項目採取直接方式進行申報。
(3)申報要求
核心技術攻關和工程化驗證項目所屬重大科研平臺的牽頭建設單位,可獨立或聯合該領域具有頂尖研發實力和一流科研隊伍的企業、高校或科研院所編制資金申請報告,直接報送市發展改革委。多個單位共同申報的項目,須以合同或合作協議明確共同申報單位之間合作模式、任務分工、資金分配、成果歸屬等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項目團隊成員須不少於20人,其中全職人員比例不低於50%,項目負責人在相應領域具備突出的學術研究能力,滿足承擔重大科研項目經歷、相關領域職稱等方面設定條件。
(4)預期成果
相應領域學術論文、技術發明專利、軟體著作權、關鍵零部件和重點設備實體等。
4.重大科學儀器設備自主研製扶持計劃
(1)資助標準
依據《政策》規定,重大科學儀器設備自主研製扶持計劃資助標準為最高予以重大科研平臺項目總投資5%的支持。該專項給予建設單位人力資源費資助的比例不超過50%。
(2)申報方式
採取「直接申報、委內決策」方式遴選項目。鑑於重大科學儀器設備是基於重大科研平臺建設過程中衍生的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裝備,進一步深入研發形成的創新成果,重大科學儀器設備自主研製項目主要由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牽頭建設單位組織實施,因此納入該扶持計劃項目採取直接方式進行申報。
(3)申報要求
重大科學儀器設備自主研製項目所屬重大科研平臺的建設單位,可獨立或聯合該領域具有頂尖研發實力和一流科研隊伍的企業、高校或科研院所編制資金申請報告,直接報送市發展改革委。多個單位共同申報的項目,須以合同或合作協議明確共同申報單位之間合作模式、任務分工、資金分配、成果歸屬等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項目團隊成員須不少於20人,其中全職人員比例不低於50%,項目負責人在相應領域具備突出的學術研究能力,滿足承擔重大科研項目經歷、相關領域職稱等方面設定條件。
(4)預期成果
重大科學儀器設備工程化樣機。
5.前沿交叉研究平臺扶持計劃
(1)資助標準
最高予以按經核定總投資的50%給予支持,資助資金根據項目關鍵節點指標完成情況和檢查評估情況分期撥付。
(2)申報方式
採取「公開申報、委內決策」方式遴選項目。鑑於前沿交叉研究平臺立足推動科學發現加速向技術發明轉化、攻克制約產業發展關鍵共性技術設立,並與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形成一體化布局,我委將結合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牽頭建設單位合作意向,公開遴選深圳市管理區域內相關行業有較強研發實力的龍頭企業,作為項目申報單位。
(3)申報要求
根據《深圳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申報單位須為在深圳市管理區域內(含深汕特別合作區)註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為支持開展協同攻關,申報單位可聯合國內相關科研單位共同申報,多個單位共同申報的項目,須以合同或合作協議明確共同申報單位之間合作模式、任務分工、資金分配、成果歸屬等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項目單位還應滿足經營狀況、資信等級、研發投入等方面設定條件。
(4)預期成果
完成相應前沿交叉研究平臺建設。
6、各扶持類別項目申報和受理流程
「公開申報、委內決策」方式的扶持計劃申報和受理流程包括發布指南、項目初審、專家評審、徵求意見、集體決策、項目公示、編制預算、籤訂合同等環節。「直接申報、委內決策」方式的扶持計劃申報和受理流程包括定向通知、項目受理、專家評審、徵求意見、集體決策、籤訂合同等環節。
(四)項目實施和項目管理
本章節明確各類扶持計劃採取管理方式,以及適用於項目調整、整改、中止、撤項等方式進行處理的有關情形。
1.明確各類扶持類別管理方式
前沿技術預見研究、基本原理探索和技術概念驗證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直接管理。核心技術攻關和工程化驗證、重大科學儀器設備自主研製、前沿交叉研究平臺建設類別扶持計劃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委託管理服務機構,採用項目經理人管理制度和「裡程碑」方式考核。
2.明確適用項目調整有關事項
如確因項目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執行期、財政資助資金使用用途調整導致項目合同內容需要調整的,前沿技術預見研究、基本原理探索和技術概念驗證項目單位應及時書面報送市發展改革委審核;核心技術攻關和工程化驗證、重大科學儀器設備自主研製、前沿交叉研究平臺建設項目單位應及時書面報送管理服務機構審核,由管理服務機構書面提出處理意見後報市發展改革委審定。
3.明確適用項目整改有關事項
出現項目未能按照規定進度實施、未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項目內容實施、未遵守相關財務規範制度等情況,前沿技術預見研究、基本原理探索和技術概念驗證項目,市發展改革委責成項目單位進行整改;核心技術攻關和工程化驗證、重大科學儀器設備自主研製、前沿交叉研究平臺建設項目,市發展改革委通過管理服務機構督促項目單位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並報送整改結果。
4.明確適用項目終止有關事項
出現因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和監管政策調整及不可抗力因素,以及項目單位經營業務停止、破產清算等情況導致無法繼續實施項目,市發展改革委對項目予以終止處理,停止後續專項資金撥付,追回未使用資助資金及孳息,按規定上繳國庫。
5.明確適用項目撤項有關事項
出現項目未按要求整改,長期沒有實質性進展,研究內容和目標無法按期完成,擅自對項目研究內容和目標或專項資金使用進行重大調整,項目單位存在重複申報、弄虛作假、違規挪用專項資金等情況,市發展改革委對項目予以撤項處理,停止後續專項資金撥付,追回全部資助資金及孳息,按規定上繳國庫。
(五)項目驗收和績效評價
本章節主要明確項目驗收和績效評價有關要求。
1.明確項目驗收有關要求
項目單位應在項目執行期結束後3個月內向市發展改革委提交驗收計劃,在項目執行期結束後6個月內向市發展改革委提交驗收申請材料,並進一步明確各類扶持項目應提交的驗收材料。對於符合驗收要求的項目,市發展改革委在20個工作日內委託驗收服務機構組織項目驗收工作。市發展改革委根據上級部門要求或驗收服務機構出具的驗收意見,形成項目驗收結論。對於在項目執行期結束後3個月內未及時申請驗收的項目,按照因客觀原因難以如期驗收、未提出驗收計劃或解釋逾期未驗收原因等情況,市發展改革委予以分類處理。
2.明確績效評價有關要求
項目驗收通過後,市發展改革委可以根據需要委託績效評價機構抽取部分項目,開展績效評價工作。項目實施責任主體、項目第三方服務責任主體、有關責任主體在項目申報和實施過程中存在失信行為的,由市發展改革委列入本部門專項資金失信行為名單,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認定、記錄和實施懲戒。
(六)附則
本章節明確各類扶持計劃投資構成、第三方專業機構取費標準等內容。
1.明確各類扶持計劃投資構成
前沿技術預見研究項目投資構成包括人力資源、科技情報搜集、實地調研、高水平專家論證會、國際交流與合作等相關費用。基本原理探索和技術概念驗證項目投資構成主要包括科研材料及事務、人力資源、委託開發、高水平專家論證會、國際交流與合作、管理等相關費用。核心技術攻關和工程化驗證、重大科學儀器設備自主研製、前沿交叉研究平臺建設項目投資構成主要包括建設投資、研發費用、人力資源費和鋪底流動資金。
2.明確第三方專業機構取費標準
《政策》明確提出「第三方專業機構按照不同的項目資金規模計提一定比例的管理費用,單個項目管理費最高予以240萬元支持」。參照財政部《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成本管理規定》進一步細化,管理服務機構按照不同的項目總投資規模分檔計提管理費用。不滿1000萬元部分,按2%的管理費用計提;1000萬元以上,不滿5000萬元部分,按1.5%的管理費用計提;5000萬元以上,不滿10000萬元部分,按1.2%的管理費用計提;10000萬元以上部分按1%的管理費用計提,單個項目管理費最高予以240萬元支持。「以上」包括本數,「不滿」不包括本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