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藝參數
指組織流水施工.時,用以表達流水施工在施工工藝方面進展狀態的參數,通常包括施工過程和流水強度兩個參數。
( 1 )施工過程:根據施工組織及計劃安排需要劃分出的計劃任務子項稱為施工過程。施工過程可以是單位工程、分部工程,也可以是分項工程,甚至可以是將分項工程按照專業工種不同分解而成的施工工序。施工過程的數目一般用n表示。
由於建造類施工過程佔有施 T對象的空間,直接影響 T.期的長短,因此,必須列人施工進度計劃,並在其中大多作為起主導作用的施工過程或關鍵士作。運輸類與製備類施工過程一般不佔有施工對象的工作面,不影響工期,故不需要列人流水施工進度計劃之中,只有當其佔有施丁。
(2)流水強度:流水強度是指流水施丁傘的某施 E 過程(專業工作隊)在單位時間內所完成的工程量,也稱為流水能力或生產能力 。
2. 空間參數
指組織流水施工時,表達流水施工在空間布置上劃分的個數。可以是施工區(段) , 也可以是多層的施工層數,數目 一般用M表示。
劃分施工段的原則:由於施工段內的施 t任務由專業工作隊依次完成,因而在兩個施工段之間容易形成一個施工縫。同時,施工段數量的多少,將直接影響流水施工的效果,為使施工段劃分的合理,一般應遵循下列原則:
(1)同一專業工作隊在各個施工段上的勞動量應大致相等,相差幅度不宜超過10% - 15%;
( 2 )每個施工段內要有足夠的工作面,以保證工人的數量和主導施工機械的生產效率滿足合理勞動組織的要求;
(3)施工段的界限應儘可能與結構界限(如沉降縫、伸縮縫等)相吻合,或設在對建築結構整體性影響小的部位,以保證建築結構的整體性;
(4 )施工段的數目要滿足合理組織流水施工的要求。施工段數目過多,會降低施工速度,延長工期;施工段過少,不利於充分利用工作面,可能造成窩工;
(5 )對於多層建築物、構築物或需要分層施工的工程,應既分施工段,又分施工層,各專業工作隊依次完成第一施工層中各施工段任務後,再轉入第二施工層的施工段上作業,依此類推,以確保相應專業隊在施工段與施工層之間,連續、均衡、有節奏地流水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