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交財經在天眼查注意到,2020年5月26日,東莞思朗食品有限公司和北京幽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北京幽美公司)因網絡侵權責任糾紛被趙麗穎告上法庭,而北京幽美公司正是知名微商產品「佳合家美」的運營公司。
此外,另據知情人士透露,幽美生物總裁幽幽及董事長吳某疑似失聯,具體原因不詳。據公開信息顯示,今年1月4日,第二屆龔文祥跨年論壇在廣州萬富希爾頓酒店舉行,北京幽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總裁幽幽作為特邀嘉賓出席,並榮獲「微商年度人物」獎。
曾被曝涉嫌傳銷與虛假宣傳
2018年,據中國質量新聞網報導,有消費者向本網投訴北京佳合家美產品涉嫌虛假宣傳,以及該公司的獎金制度涉嫌傳銷。消費者說,自己的母親因看到佳合家美活力霜廣告之後信以為真,便買了佳合家美活力霜與平衡霜,說是能治頸椎病,但是產品包裝上面許可證只是「妝」字號,並沒有「藥」或「健」字號,因此對這個品牌的產品質量和銷售手段產生質疑。這位投訴者表示,後來在網上搜索發現這個品牌產品的多條負面新聞,被指是「傳銷產品」。因此求助媒體幫助調查。
據了解,佳合家美為北京幽美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品牌。該代理商告訴本網,佳合家美「萊蔓仙姿」活力霜、平衡霜針對腰間盤突出、腎結石、骨刺骨膜炎、修復心間隔膜、甲狀腺炎、甲狀腺結節腫大、靜脈曲張、股骨頭壞死、帕金森病、強制性脊椎炎、面癱、盆腔炎、小腿萎縮、老年痴呆等等有「神奇功效」。「量子頂級科技+中草藥,中西醫結合,療效快,治標又治本。」據代理商表示。
此外,該代理商還頗顯神秘地告訴本網一個抓住「財富」的機會,那就是加入佳合家美共享財富,隨後給本網發了一套致富的獎金制度。
按照這樣的說法,合伙人(批發商)晉升:兩個月內直推5位核心代理,個人業績累計達到2000支,即可申請晉升合伙人。要求:成為合伙人後每三個月累計完成1000支業績作為考核標準。合伙人利益:1)全國最低價78元;團隊進貨價每支獎勵8元;享受533佣金;運作三級代理;享受全球每支5元分紅。
什麼是「533」的概念呢?該代理商解釋道:「直推一代公司獎勵5元,2000瓶×5元=10000×5人=50000元;直推第二代公司獎勵3元,2000瓶×3元=6000×25人=150000;直推第三代公司獎勵3元,2000瓶×3元=6000×125人=750000元,這樣複製5個合伙人,可以達到月收入95萬。」
代理商還說:「為了規避法律風險,合伙人獎金縱向只提三代,橫向可提無數代。」
北京幽美產品因質量問題致消費者毀容
社交財經還注意到,去年5月,廣西省消費者李某琳在黑貓投訴上表示,2018年4月份,經過朋友推薦李某琳做了北京幽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產品代理,2018年5月開了一家養生館,店鋪開在岑溪市義州四街75號,後來在2018年11月份公司推出了一款曖美人活力修復醫用面膜,李某琳用了一個多月後臉上出現了非常嚴重的又紅又腫又癢又流黃水等問題。
當時候在公司的代理商群裡,李某琳發出來自己毀容的照片,群裡的人都叫李某琳不要怕不要慌,說這些都是調理出來的排毒反應,叫李某琳繼續用產品,不要停等。
當時有的讓李某琳用公司的活力霜止癢,用公司的平衡霜和能量水補水等,一直持續近2個月後,李某琳實在受不了那種癢和流黃水的痛苦,再次在群裡問,有的叫停下來,有的叫繼續用,李某琳選擇了停下來,問了公司客服也讓李某琳停下來。
在李某琳停下公司產品的時候,李某琳的臉全部黑了下來,「後來我找公司找客服都一直不理會,也沒有給我回話,我現在的生活與工作都因為臉上出現這樣的嚴重毀容問題而受到嚴重的影響,我下面的客戶知道這個產品這樣,產品都退回來了,養生館也沒辦法開下去,手上現在的貨一共有500(價值44000)。」李某琳表示道:「我希望公司應該重視自己的產品質量問題,而不是去逃避責任。」
對此,廣東省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皮膚科主任醫師、博士生導師賴維教授如是說:「化妝品安全性比藥品高,但不強調療效和作用。很多作用藥品都未必能夠達到,更不要說化妝品了,所以我們在肯定化妝品作用的同時,不要對化妝品寄予不切實際的期望,企業也不要進行擴大的虛假宣傳,消費者也不要盲信。」
截圖來自天眼查
據天眼查顯示,北京幽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2月22日,實繳資本為400萬元,豐彬擔任經理,執行董事,佔股70%,吳繼東佔股30%。
東莞思朗公司曾被捲入某減肥事件
此次被趙麗穎起訴的公司不僅有北京幽美公司,還有另外一家名為東莞思朗食品有限公司。
據天眼查顯示,東莞思朗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於2007年8月22日,袁漢思擔任董事長,總經理,該公司由泰投資貿易有限公司100%控股。
去年2月,據《南方都市報》報導,陳先生向南都記者報料稱,他在一位代理微商中購買了一款標榜有減肥「神效」、名為「北京同仁堂XFHL燕麥營養代餐餅乾」,在遵循代理指導代替正餐食用2個月後,陳先生被確診胃炎和胃潰瘍,他質疑經銷商錯誤引導致其患病。
但是在包裝信息上顯示,該產品配料為小麥粉、澱粉、燕麥粉、複合維生素等多種成分。委託生產方為「北京同仁堂興安盟中藥材有限責任公司保健品分公司」,實際生產方為「東莞思朗食品有限公司」。該產品只顯示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為SC10844190001362,南都記者查詢發現,該編號為實際生產商食品許可編號,該產品僅為普通食品,並沒有獲得任何減肥等功效認證。
文章來源:社交財經,特此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