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水處理網訊:日前,浙江印發《農村生活汙水厭氧-缺氧-好氧(A2O)處理終端維護導則(試行)》。全文如下:
農村生活汙水厭氧-缺氧-好氧(A2/O)處理終端維護導則
(試行)
前言
根據「兩美」浙江和「五水共治」的總體要求,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農村生活汙水治理設施運行運維管理的意見》(浙政辦發〔2015〕86號)文件精神,為確保農村生活汙水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改善農村水環境質量,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並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規範了農村生活汙水厭氧-缺氧-好氧(A2/O)處理終端的運維要求,制定本導則。
本導則為首次發布。
本導則由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提出並歸口。
本導則主編單位、參編單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編單位:浙江天灃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築科學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參編單位:浙江建投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
主要起草人:王付超方佩珍朱國平謝杰張宗霖喬曉剛
1總則
1.0.1為規範農村生活汙水厭氧-缺氧-好氧(A2/O)處理終端運行維護,確保厭氧-缺氧-好氧(A2/O)處理終端正常穩定運行,汙水達標排放,改善農村水環境,制定本導則。
1.0.2本導則適用於採用厭氧-缺氧-好氧(A2/O)工藝的農村生活汙水處理終端運維。
1.0.3厭氧-缺氧-好氧(A2/O)處理終端運行維護,除應符合本導則外,尚應符合國家、省和地方現行有關法律、標準和規定的要求。
2術語
2.0.1厭氧-缺氧-好氧(A2/O)(Anaerobic-Anoxic-Oxic)
是一種常用的具有生物脫氮除磷功能的汙水處理工藝,簡稱為A2/O工藝,又稱AAO法。完整的厭氧-缺氧-好氧工藝包括預處理單元、生化處理單元和排放井(口)等單元。
2.0.2預處理單元pretreatmentunit
指具有除渣、沉砂、調節進水水質水量和沉澱作用的處理單元。一般包括格柵井、調節池、沉砂池和初沉池等。
2.0.3生化處理單元biochemicaltreatmentunit
指通過厭氧、缺氧、好氧微生物處理,去除水中汙染物的處理單元,也是A2/O處理工藝的主體單元,由厭氧池、缺氧池、好氧池和二沉池組成。
2.0.4二沉池secondarysettlingtank
指汙水經生化處理後用於汙泥和水分離的沉澱池。
2.0.5排放井(口)disgewell(outlet)
指經設施處理後的尾水排放至外界環境的單元。
3基本規定
3.0.1運維單位應執行國家、省和地方現行有關法律、標準和規定的相關制度,同時應制定A2/O處理終端運維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及運維人員崗位責任等管理制度,並認真執行。
3.0.2運維單位應在接收運維A2/O處理終端前,仔細核對處理終端外觀、設備狀況、工藝技術參數合理性、進出水指標達標情況,並對數據進行記錄備案。
3.0.3運維單位應配備熟悉A2/O工藝技術參數和設備運行要求的專業運維人員,設專業技術負責人。運維人員應通過技術培訓和生產實踐後方可上崗。特殊工種應持證上崗。
3.0.4運維單位應配備滿足運維區域內使用的可攜式pH計、溶氧儀、高壓水槍(壓力一般在3MPa左右)、吸汙車(罐體有效容積5立方以內)和安全防護工具等設備、工器具。
3.0.5運維單位應定期對A2/O處理終端運行維護結果的數據進行記錄、分析和報送。
3.0.6運維人員應做好運維臺帳記錄與管理工作,臺帳內容應能清晰反應A2/O處理終端運行狀況。
3.0.7運維人員應切實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規章制度。
3.0.8A2/O處理終端的停用、再啟用或報廢應按相關規定及時執行。
3.0.9本導則未明確的A2/O處理終端相關工藝參數和技術點應按照《厭氧-缺氧-好氧活性汙泥法汙水處理工程技術規範》(HJ576)和《生物接觸氧化法汙水處理工程技術規範》(HJ2009)執行。
3.0.10本導則未明確的A2/O處理終端運行維護要點可參照《城鎮汙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CJJ60執行。
3.0.11運維單位應制定A2/O處理終端運行應急預案,對突發技術和安全事故有相應應急解決措施。
4日常巡查
4.0.1現場巡查人員應及時對A2/O處理終端進行日常巡查。
4.0.2應巡查所有池體的檢查孔及其它附屬井口蓋板是否密封和牢固,防止人畜跌入。
4.0.3應巡查閥門和閥體是否發生洩漏、損壞或移位等異常情況。
4.0.4應巡查監控攝像頭、圍欄、控制房、門、鎖是否完好。
4.0.5應巡查電控櫃外殼是否出現鏽蝕、電控櫃內電氣元件是否存在損壞不能正常運行等異常情況。
4.0.6控制房內考勤機、遠程監控設備是否運行正常。
4.0.7應觀察風機、回流泵、汙泥外排泵等機電設備是否運行正常。
4.0.8應查看是否存在農戶私拉電線及現場電纜管線是否出現破損等異常情況。
4.0.9應觀察格柵井是否存在進水量過大或過小,汙水的顏色、氣味、濁度是否出現異樣及格柵是否堵塞等異常情況。
4.0.10應觀察調節池液位、液位計是否正常,提升泵是否運行正常。
4.0.11應觀察沉砂池內是否存在大量浮渣和淤泥。
4.0.12應觀察初沉池中液位及汙泥沉澱情況,是否出現汙泥上浮等異常情況。
4.0.13應觀察厭氧池、缺氧池是否存在進水量過大或過小,汙水的顏色、氣味、濁度是否出現異樣等情況。
4.1.14應觀察厭氧池、缺氧池水位應滿足設計或運行技術要求,池內和液面是否存在雜物。
4.1.15應觀察厭氧池、缺氧池機械攪拌設備運行是否正常。
4.0.16應觀察好氧池曝氣是否正常、均勻,是否出現泡沫過多、曝氣不均勻等異常情況。
4.0.17應觀察好氧池汙泥的性狀、顏色、生物膜掛膜情況是否正常,是否發生汙泥膨脹、汙泥上浮等異常情況。
4.0.18應觀察好氧池的填料有無脫落。
4.0.19應觀察好氧池中溶氧儀等檢測設備工作狀態是否完好。
4.0.20應觀察二沉池中水位是否正常及出水是否均勻,出水是否出現浮泥等異常情況。
4.0.21應觀察排放井(口)出水量及出水水質是否正常。應巡查流量計是否工作正常。
4.0.22應觀察A2/O處理終端是否存在池體滲漏、上浮、沉降、傾斜和連接管道損壞漏水等異常情況。
4.0.23現場巡查人員應及時記錄巡查結果,對巡查發現的異常情況進行初步分析並上報公司。對發現池體損壞、機電設備故障等致使A2/O處理終端無法正常運行等重大情況的,運維公司應立即上報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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