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穿越到16世紀,那麼每個人都算是當時的博物學家。試想一下,熱帶和大洋彼岸的水果,動物園裡來自世界各地的珍禽異獸,大多都是古人未曾見到過的。那些未曾吃過或見過的物種,拜電視和網絡所賜,我們也都能夠看到清晰的照片,了解它們的日常生活。
試想一下16世紀的人們吧,哪怕是大畫家丟勒在畫犀牛時,也只能藉助別人口耳相傳的描述來想像這隻龐然巨獸的樣子。於是錯誤不可避免:犀牛堅硬的皮革被畫成了鎧甲,背上出現奇怪的尖角,蹄子也畫得不倫不類。
縱然錯誤百出,但《犀牛》依舊是繪畫史上最知名的版畫之一。除去藝術價值外,它還表達了當時的一種思潮:對未知世界未知物種的想像和嚮往。正是在這種思潮的催生下,一代代的冒險家和船長們開始了自己的旅程,要去遠方尋找寶藏,探索未知的世界。
他們在風浪中前行,遠赴陸地深處,在雨林叢中遊歷。倖存者們帶著傳奇經歷回到了西方世界,並受到人們的熱烈追捧。他們的日記和回憶錄出版成書,暢銷各國。書中描繪了風格迥異的土著文化、截然不同的文化風俗,當然著墨最多的,還是那些只生活在另一片土地上的神奇生物們。
那麼與新世界初次相遇時發生了哪些有趣的故事呢?
這本《企鵝、鳳梨與穿山甲》的作者,查閱了冒險家和船長們的記錄與信札,整理了他們在陌生土地上遇到神奇生物們的故事。
萬物能好怎?
如果你發現了一種從未見過的鳥,好奇地拍了照片發在微博上,詢問它是啥的時候,最先收到的回覆或許不是正確答案,而是「能好怎」。
這是一句物種鑑定界的黑話,來源於網友們面對陌生物種時條件反射式的好奇,它的意思是:這玩意能吃嗎?好吃嗎?怎麼吃?
拋去對物種的尊重不談,人們在面對新生物的第一反應,千百年來似乎未曾變化。古有神農嘗百草,今有吃貨饞眾生。歷代的吃貨們要麼開拓了可食用物種的新疆域,要麼以身試毒戰死吃場,終於探索出日常可以食用的各類食材,從番茄到螃蟹,皆是如此。
而在陌生土地上遇到新奇動植物的冒險家們,他們的第一反應與古人和網友都出奇地一致:小兔兔這麼可愛,不知道好不好吃?
例如第十頁,介紹的是鱷魚與短吻鱷,前幾頁花了大量的篇幅描述鱷魚是多麼可怕:
「將其腹部打開後,我們發現了兩隻毛冠鹿,還有一個黑人男孩的頭顱。」
到了文末,畫風大轉,開始評價鱷魚烹飪的獨家技法:
在吃這一方面,17世紀的冒險家們是不太在乎顏值的,鱷魚長得醜也無妨烹飪(鱷魚:你才醜),顏值高的鳥兒們也難逃湯鍋。我們來看看對金剛鸚鵡的描述:
這是我所見過的最美麗、最可愛的鳥了。它們的肉是黑色的,味甜質硬。
是不是有種焚琴煮鶴之感?有趣的是,我們在中國的古籍中也能找到大量相似的案例,例如被視為愛情忠貞不渝象徵的鴛鴦,明代宮廷的《食物本草》這樣描述它:
鴛鴦味鹹平有小毒......食其肉令人患大風。
這就是鴛鴦在吃貨者眼中的形象。
除卻鴛鴦,當年國寶大熊貓在獵戶家中,也是與蘿蔔一起被燉著吃的。還有麋鹿、熊、老虎、猩猩......多少兇猛或者溫順的動物,都成為了人們的腹中餐。希望這些記錄永遠只存在於遙遠的信札裡,不要再有更新了。
日常珍饈值萬錢
如果去故宮參觀鐘錶館,仔細觀察那些珍貴的西洋鐘錶,你會發現不少「水果元素」。
例如這件銅鍍金牌樓式孔雀開屏人打鐘,你發現了嗎?在頂端顯眼位置,鐘錶匠們用料石(玻璃)拼合成了一顆顆靚麗的小菠蘿。
為啥要在鐘錶上裝飾菠蘿呢?是因為乾隆皇帝愛吃嗎?
即使是乾隆皇帝,也吃不上菠蘿。因為當時菠蘿原產於美洲,在亞洲還沒有大範圍推廣。即使在歐洲,也只能依靠溫室來小規模種植,其成本極為高昂,遠非一般貴族可以享用得起。
《企鵝、鳳梨與穿山甲》這本書中提到:
由於鳳梨非常昂貴,還有公司開辦了租賃鳳梨的業務,供人們在家中設宴時將鳳梨擺放在桌子上作為裝飾以表示殿實的家底和對客人的熱情款待。等到宴會結束,鳳梨就會被還給租賃公司,繼續租給下一個家庭,直到爛熟為止。而只有非常富有的人才會享用鳳梨。
我們今天在路邊輕易就能買到的菠蘿,在當年可是金貴得不行。它和其他奢侈品一樣,已經脫離了食用價值,成為身份和財富的象徵。
帝王們用它入畫:
1675年,英國國王查爾斯二世收到了一顆菠蘿作為禮物,專門讓畫師畫下自己與菠蘿的合影。
建築師們從菠蘿造型中提取靈感建造屋頂:
直到今天,女王的國宴中仍會鄭重地擺上菠蘿:
數百年間,曾經價值萬錢的珍饈,今天早已經成為我們食用的日常。這不得不感謝種植技術和運輸能力的飛躍式發展,吃貨們的食譜才能夠延伸到全球每個角落。
神奇生物的認定和誤解
我們今天再審視過去人們對陌生生物的記錄,可以發現與真相之間並非完全一致。冒險家們根據道聽途說或者驚鴻一瞥,匆匆寫下加了想像和演繹的描述。這些真真假假的消息,營造出一種奇妙的文化語境。我們或許可以推斷:曾經出現在神話傳說中的神奇生物們,也有現實的藍本,只是在多次口耳相傳中漸漸模糊了本來面目。
例如人畜無害的穿山甲,因為鱗片、尾巴和牙齒,人們總是把它與魔鬼聯繫在一起:
人們加上自己的想像,賦予罕見動物一層神奇的色彩,這在東西方文化中都屢見不鮮。例如明朝時孟加拉國曾進貢「麒麟」給朝廷,永樂皇帝看到這隻瑞獸後非常高興,命一位翰林院修撰撰寫了《瑞應麒麟頌》,又令宮廷畫師畫下進獻麒麟場景,並將《瑞應麒麟頌》抄在圖卷上。這幅畫有多個摹本,去年的國博大展上就曾展出過清代的一幅臨摹版。
我們對這隻傳說中的「麒麟」一點也不陌生,這不就是長頸鹿嗎?它從遙遠的非洲坐船來到了印度次大陸榜葛剌(今天的孟加拉國),又不遠萬裡來到了明朝的首都,成為了祥瑞的象徵。或許我們的史書中邊遠方國進貢的鳳凰朱雀、天馬貔貅,都如這隻長頸鹿一樣,本是民間草根,來到異國他鄉後才「封神」成傳說中的神奇生物。
這本《企鵝、鳳梨與穿山甲》中還有很多這樣的故事。或許在今天的我們眼中,都是過時的、荒謬的記錄;但從另一個角度看,掌握豐富資訊的我們,在遇到陌生的動物時,是不是也如同17世紀的冒險家一樣,充滿了好奇與揣測?
再讀一讀初次相遇的這些故事吧,重溫一下世界尚且年輕時的印象,未嘗不是一件有意思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