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跟隨警方突查部分校園周邊文教用品商店,發現了已被列為「有殺傷性管制器具」的「牙籤弩」。「這個牙籤弩賣得可好了,天天都有人來問。」記者暗訪時,文教店店主如此介紹。當治安民警隨後進入店內時,店主立刻改口:「剛進貨,一個都沒賣出去呢!」
牙籤弩擺在門口出售
記者與市公安治安管理局治安大隊民警來到菜藝街精華文教商店附近,之前警方已經接到舉報此處銷售名為迷你弩的有殺傷性玩具。為了確定舉報線索真實,記者與便衣打扮的民警先來到店門口,一眼就看到放在明顯位置上的兩摞迷你弩。見有顧客來了,女店主過來推銷:「8元錢一個,賣得可好了,附近學生老來問呢。」記者表示要多買幾盒,店主一下拿出10盒。
20釐米尖刀當玩具賣
確信記者要買,店主同意可以拆開包裝拿出來看看。記者把小牙籤插進弩前方的凹槽裡,把弩弦向後掛在檔位上,輕輕一按,牙籤躥出去10多米遠。「能射這麼遠呢?這沒危險嗎?會不會扎著人?」店主說:「放心吧,這牙籤飄輕的,沒勁兒。」「我問問看十盒夠不夠,等會兒。」記者轉身去找等候在附近的民警,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副局長李屹丹帶著民警立即進入店內突查。
仔細一查,除了牙籤弩外,這家文教用品店裡的管制器具還真不少,民警先後找到了五六把尖刀、一把仿真槍。對於民警發現的長約20釐米、形似砍刀、已經雙面開刃的刀具,店主稱「這就是小孩玩的玩具!」大隊長董林追問:「你要是家長,看到你家小孩玩這個,你不擔心嗎?」店主說,這是前一天從道外進的貨,拿回店裡剛開始賣,一個都沒賣出去。
店主被治安拘留5天
記者看到,文教用品店距離一所小學僅有三四十米的距離。民警將迷你弩上的牙籤上膛,瞄準包裝紙盒射出,只聽「嘭」的一聲,牙籤就射穿包裝紙進入到紙盒裡。「太危險了,一旦射到眼睛這樣的部位,肯定會造成損傷。」民警隨後通知轄區六順派出所將店主帶回派出所,並對文教用品店內所有管制器具予以收繳。
記者又隨同民警到南崗、道外多個文教用品銷售批發點突查,未發現有銷售迷你弩等管制器具。
據董林大隊長介紹,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非法攜帶槍枝、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非法攜帶槍枝、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運輸工具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目前,店主已被治安拘留5日。
提示
目前,治安部門已要求各派出所對全市校園周邊流動攤床、文教用品店、玩具店進行全面清查,同時聯繫教育部門,請學校通知家長和學生,不要購買此類屬於有殺傷性管制器具的迷你牙籤弩、刀具、仿真槍等危險玩具,如果已經購買的,可以上交到派出所。市民發現有攜帶、銷售的,可以撥打「110」或向轄區派出所報警。
作者: 王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