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千多年前,中國的大思想家孟子提出了著名的「性善論」,古代啟蒙讀物《三字經》也說「人之初,性本善」,人剛剛生下來時,本性都時純樸善良的,只是由於後天環境的影響,才有了善惡的區分。張永明,外表看起來是個老實的農民,但實際上卻是個不折不扣的殺人狂魔,親手製造了「昆明5·10連環失蹤案」。
與其它殺人案件不同的是,張永明處理屍體的方式毫無人道可言,他將受害者的屍體製作成所謂的「鴕鳥肉」以高價賣出,如此殘忍的行徑,讓審理案件的法官都感到憤憤不平,實在是可惡至極。他是雲南省晉寧縣晉城鎮南門村人,作案地點也就在自己的家鄉。
2012年5月,經過群眾的舉報,媒體披露了多起該地有男子異常失蹤的事件,公安機關立刻對這一系列事件展開了追查,經過不懈努力,謎底漸漸浮出了水面。根據群眾的指示和案發地點顯示的證據,警方將注意集中到了張永明身上,他成為了嫌疑最大的人,2012年5月9日晚,警方前往了張永明的住處對其實施了逮捕,並從他的家中發現了很多奇怪的「鴕鳥肉」。
張永明告訴他們,這並不是什麼鴕鳥肉,而是人肉,全部都是由11名受害者的屍體製成的,有一部分還早被他賣了呢。至於那些受害者死後全被他處理了,還有一部分被張永明埋在了自家的後院裡面。2012年7月28日,法院根據相關法律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了張永明死刑。2013年1月10日,張永明被執行死刑,善惡終有報,這位人間惡魔終於得到了制裁。
其實,張永明早在1978年就犯過殺人罪了,雖然也被判處了死刑,卻是緩期兩年的死緩,並且未被執行。在緩刑的兩年期間,張永明在獄中表現非常出色,似乎完美的接受了監獄對他的改造,最終由死刑改為了無期,又由無期改為了有期,到1997年的時候,他得以重歸社會。
監獄的工作人員都以為放出來的是一個身心經過完全改造的張永明,他們不知道,張永明不過是將心底的惡魔在牢中壓制了20年罷了。出獄10年後,張永明又開始了自己的老本行——殺人,最終造成了晉寧縣這11名無辜男子的死亡。張永明死後,人們關於這一案件的討論並沒有結束,很多人都從心理分析了張永明殺人的動機。
這位殺人狂魔,一不為錢、二不為名,平日裡也沒有與人發生過什麼激烈的爭端,在他看來,殺人不過是一種樂趣罷了。有人說,張永明這種反社會的人格是天生的,因為他的爺爺和奶奶都曾是殺人犯,在他的骨子裡就有著殺人的基因,這其實是沒有道理的。
只能說,張永明兒時壓抑的生活環境對他人格的形成造成負面影響,最終導致了他心理扭曲,繼而犯下了這一系列的命案。不管怎麼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就算你擁有再高超的作案技巧,最終也是難逃法律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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