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順利推進全省國稅系統普通發票(不含增值稅普通發票)簡併票種統一式樣工作(以下簡稱發票簡併工作),現就有關宣傳事項通知如下:
一、宣傳時間
2010年4月1日起,通過多種方式在全省國稅系統統一啟動發票簡併工作的宣傳,並作為今年稅收宣傳月的主要內容進行集中宣傳。6月份從實施階段開始,繼續保留在全省辦稅服務廳和省局網站的宣傳。
二、宣傳內容
(一)發票簡併的重要意義
目前普通發票種類較多、式樣各異、規格不一,對稅務機關規範管理和納稅人方便使用都產生了不利影響,需要進行票種簡併和式樣統一。 一方面,發票簡併是優化納稅服務的需要。普通發票種類繁多導致納稅人在使用發票過程中產生不便:一是納稅人要向稅務機關申請領購多種發票,增加了納稅人經營成本;二是稅務機關在發售、繳銷驗舊發票過程中,由於票種過多,降低了稅務機關辦稅效率,延長了納稅人的辦稅時間。因此,簡併票種是稅務機關堅持「以人為本」、落實「兩個減負」,優化納稅服務的體現。 另一方面,發票簡併是強化稅源監控的需要。普通發票式樣各異以及手工發票的大量存在,不僅降低了稅務機關管理效率,而且制約了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發票開具信息的有效採集、比對和分析,削弱了發票在稅源監控中的作用。通過簡併票種、壓縮手工發票,儘快適應機打發票使用和網絡開票,為實現「信息管稅」奠定基礎。
(二)實施發票簡併的依據
本次發票簡併工作是在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領導下進行的全國範圍內的發票改革,省國家稅務局依據《全國普通發票簡併票種統一式樣工作實施方案》(國稅發〔2009〕142號)制定全省國稅系統發票簡併工作的具體方案。
(三)新版發票的啟用時間
2010年7月1日起,啟用簡併後的新版發票,舊版發票可繼續使用至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月1日起全面使用新版發票,舊版發票停止使用。
(四)新版發票的種類和規格
全省國稅系統新版普通發票分為通用機打發票、通用手工發票和通用定額發票三大類:
1.陝西省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
通用機打發票分為平推式發票和卷式發票。平推式發票分為210mm×297mm、241mm×177.8mm、210mm×139.7mm、190mm×101.6mm四種規格,票面為鏤空設計,除「陝西省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發票聯」、「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行業分類」等印製內容外,其他內容全部通過列印軟體進行控制和列印。 卷式發票分為57mm、76mm、82mm寬度三種規格。定長發票比照平推式發票印製、列印;不定長發票每間隔60.96mm套印一個發票監製章,兩個發票監製章之間套印一個「發票聯」,每捲髮票結尾30cm邊沿印有紅色標記。列印內容包括:發票名稱、發票代碼、機打號碼、收款單位及稅號、開票日期、收款員、付款單位、項目、數量、單價、金額、小寫合計、大寫合計。 國家稅務總局對全國統一式樣的普通發票將重新明確規格和要求。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規格為241mm×177.8mm)、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規格為241mm×177.8mm)、發票換票證(規格為210mm×128mm)保持不變;稅務機關代開統一發票(規格為210mm×139.7mm)採用通用機打平推式發票,規格不變;銀行代收費業務發票採用通用機打平推式發票或卷式發票,具體使用事項待總局明確後另行安排。 省國家稅務局對機打發票的列印參數進行測試,並設置機打發票的數據採集格式,列印參數和數據採集格式向納稅人公布。
2.陝西省國家稅務局通用手工發票
通用手工發票分為千元版和百元版兩種面額,規格為190mm×105mm。
3.陝西省國家稅務局通用定額發票
通用定額發票按人民幣等值以元為單位,分為壹元、貳元、伍元、拾元、貳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種面額,規格為175mm×77mm。
(五)新版發票聯次和印色
通用機打發票基本聯次為三聯,即存根聯、發票聯、記帳聯; 通用手工發票聯次為三聯,即存根聯、發票聯、記帳聯; 通用定額發票聯次為並列二聯,即存根聯和發票聯。 各聯次的印色為: 存根聯紙色為白色,印色為黑色; 發票聯紙色為白色,採用防偽技術印製,印色為棕色; 記帳聯紙色為白色,印色為藍色; 抵扣聯紙色為白色,採用防偽技術印製,印色為綠色; 其他各聯次紙色為白色,印色為藍色。
(六)新版發票面向公眾的防偽標識
按照便於公眾辨別真偽的原則,新版普通發票的公眾防偽措施主要集中在發票專用紙上。發票專用紙分為彩纖無碳複寫紙和彩纖雙膠紙兩種,除單聯發票和通用定額發票使用彩纖雙膠紙外,其他發票使用彩纖無碳複寫紙。其防偽標識為:
1.在自然光下目視可見隨機不均勻分布有彩色纖維,手觸無異物感,用針可以挑出彩色纖維;
2.均勻分布溫變線,溫變線在42℃以上變為無色,42℃以下恢復原色,用水蒸汽、菸頭、打火機等靠近溫變線即可鑑別;
3.驗鈔機下可以看到每間隔5cm,有一條1-2mm寬的螢光條,螢光條邊緣呈不規則鋸齒線。
(七)新版發票票種適用範圍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發票簡併工作的基本原則,結合納稅人的自主選擇,考慮行業、規模、納稅額、財務管理方式等要素,參考以下適用標準,由各市國家稅務局確定本轄區票種適用的具體範圍,引導納稅人改進財務核算手段,不斷擴大機打發票的使用範圍: 通用平推式機打發票適用於經營額較大,或通過計算機實施管理的納稅人; 通用卷式機打發票可適用於使用收款機開票的納稅人; 通用手工發票可適用於除使用機打發票和未達起徵點的個體工商戶以外的納稅人; 通用定額發票可適用於除使用機打發票以外的納稅人。 另外結合納稅人的經營實際,對三種具體情形明確規定如下:
1.納稅人原先使用企業冠名發票的,使用機打發票;
2.經營範圍有收購業務的納稅人,使用平推式機打發票;
3.未達起徵點的個體工商戶,使用定額發票。
(八)新版發票的領購方式
使用新版通用手工發票和通用定額發票的納稅人,依然沿用驗舊購新方式進行領購。納稅人在首次領購新版通用機打發票時,應將列印出的樣本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符合開票規定的方可領購發票;審核未通過的,納稅人應先自行調整列印設置,再申請領購發票。納稅人除首次領購新版通用機打發票外,每次領購新版通用機打發票,必須按照省國家稅務局公布的數據格式報送發票使用信息,然後採用驗舊購新方式進行領購。
(九)新舊版發票的過渡
1.平推式機打發票的過渡:舊版平推式機打發票向新版平推式機打發票過渡時,如果新舊版發票規格不同時,票面規格以從大為原則,即納稅人選擇新票種時應選用比舊版發票規格大的新版平推式機打發票。由於新版平推式機打發票的規格只有4種,原使用平推式機打發票的納稅人,在舊版發票使用到期後應按照省國家稅務局公布的參數調整列印設置。
2.手工發票的過渡:原使用手工發票的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鼓勵其儘可能選用新版通用機打發票。納稅人確有困難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告知其逐筆開票的規定。選擇繼續使用手工發票並降低面額(原使用萬元版以上的,選用新千元版或百元版)的納稅人,應加快其發票驗舊和繳銷頻率。
3.定額發票的過渡:原使用定額發票的納稅人,在舊版發票使用到期後,按照驗舊購新方式領購新版通用定額發票。由於新版發票較舊版發票減少了兩個面額(貳佰元、伍佰元),主管稅務機關應提前做好向納稅人銷售時的面額配套調整工作。新申領使用定額發票的納稅人,根據舊版發票使用情況確定其購票限額。
(十)新版發票的開票方式
使用新版通用手工發票和通用定額發票仍然按照原規定執行。使用新版通用機打發票時,納稅人可以選擇四種開票方式:一是通過自行開發的開票軟體開具,開票軟體必須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設定最高限額,開票軟體說明應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並定期將發票使用情況按照省國家稅務局公布的數據格式進行採集並在發票驗舊時報送;二是使用省國家稅務局向納稅人提供的單機版統一開票軟體;三是待國家稅務總局統一的網絡發票應用管理系統出臺後,使用網上開票系統開具;四是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 機打發票在使用時應注意電子數據的存儲安全,一旦發生數據丟失或數據出現錯誤後,將無法進行正常的驗舊工作。
(十一)冠名發票的使用方法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文件規定,凡採用通用機打發票並使用軟體程序控制列印單位名稱或標識的,不屬於冠名發票行政審批管理範圍,按一般發票領購手續辦理。 納稅人可以選擇一種通用機打發票,並通過軟體程序控制列印單位名稱或標識,平推式發票列印在發票票頭左側,卷式發票列印在發票票頭下方。由於新版平推式機打發票的規格只有4種,原使用平推式機打發票的納稅人,在舊版發票使用到期時,應按照省國家稅務局公布的參數調整列印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