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商報消息 張明(化名)去年2月份來合肥,住在安徽裕貴酒店有限公司(下稱裕貴酒店)經營的城市之家(合肥)科學大道店,他在洗漱間洗腳時面盆破裂,將其腳割傷。事發後,他將酒店起訴至法院。然而,酒店認為,顧客將腳伸進洗手臺的面盆,行為明顯不當,酒店無責任,反而顧客應該賠償酒店損失。近日,合肥市高新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
焦點:顧客住酒店,將腳伸進洗手臺面盆裡洗腳,結果面盆破裂將其腳劃傷,責任在誰?
[糾紛] 面盆破裂劃傷腳要求酒店賠償
張明訴稱,2017年2月他入住城市之家(合肥)科學大道店,當月18日晚,他在洗漱間洗腳時,因水盆破裂,劃斷左腳跟腱,造成大量失血,疼痛難忍。他受傷後被送至解放軍105醫院進行了急救治療。次日,他回到北京,接受了手術治療,住院19天。
事發後,張明與裕貴酒店就受傷時的責任及賠償問題進行了多次溝通,但沒能達成一致。張明認為,酒店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水盆陳舊、很薄,「雖然我用水盆洗腳,但並不是惡意踩踏,如果水盆質量好,不足以破損而造成跟腱被割斷。水盆下沒有承載部分,水盆破損時,沒有承接的支撐,才會劃傷腳。」另外,張明認為,酒店應當提供必要的器具,專供客人洗腳用,並在洗漱間給予相應提示,但酒店並未做到,存在安全隱患。張明起訴至高新區法院,要求裕貴酒店支付其醫療費等共計3萬餘元。
[判決]法院一審判雙方各承擔50%責任
裕貴酒店辯稱,酒店不存在過錯,張明應自行承擔治療所花費用,因為張明存在不當使用的行為,致使酒店設施受到損害,對酒店的名聲造成不良影響,事後酒店不得不將面盆全部予以更換,所造成的損失酒店將向張明另行起訴。
法院經過審理,最終確定雙方各承擔50%的責任。近日,高新區法院一審判決,裕貴酒店賠償張明1.4萬餘元。
說法:顧客行為不當擔責一半
高新區法院一審認為,張明在住宿時,將腳抬至洗手臺面盆中衝洗,是對設施不當使用,此種行為,明顯有違生活常識,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過錯明顯,自身應承擔相應責任。
而裕貴酒店經營旅館,應當預估到住客眾多,有些人對於酒店的設施偶爾會存在不當使用的情況。酒店要採用穩固耐用的材料,同時,在經營過程中,應當經常排查酒店設施,對老舊設備及時更換,防止出現因設施損壞導致住客受傷的情形。張明雖使用面盆衝腳,對面盆施加了一定的壓力,但不同於惡意破壞設施,並不必然導致面盆的損壞,因此,酒店也應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張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