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是作家王朔的小說名字。本來說的是男人和女人之間弄到一起,水火不容,總會有紛爭,不是水蒸發於火,就是火熄滅於水。
想想,這話用在警察出警時所遇到的人生險情更為合適。
下面來看一個故事:
幾年前的8月18日下午6點多,周某某在自己居住的胡同裡,看到鄰居周某甲家人在公用通道上堆土,覺得這影響到了自己家的進出通行,頓時火冒三丈,瞬間就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程度。
於是,周某某就手持鐵鍁,狹路相逢般地遇到了周某甲、他的兒媳趙某某、他的妻子李某某,憑藉自己「敢打硬仗」的優勢,在很短的時間裡就把這三個人打得頭破血流,面目皆非,隨後逃離現場。
民警朱某某接到110指令後,帶人開著警車前往出事地,中途還意外地看到受傷者去醫院。到了現場後,周某某家對面的兩三個人說沒人打架,有的還說可能是鄰居家的矛盾,總之莫衷一是。朱某某見現場的土堆處有一片鮮血,就用警務通手機拍了照片。
回到派出所後,天都快黑了,朱某某就把情況報告給高所長。高所長說:先吃飯。
正在這時,受害人家屬過來,說了案情。要去找法醫鑑定,到所裡開法醫鑑定委託書。
朱某某問他被害人有生命危險沒有,家屬說沒有。
對此,朱某某以為這事兒就是鄰裡糾紛引起的打架,沒有向指揮中心反饋嫌疑人逃跑的情況。
周某某一下子傷害了鄰居家中的三個人,想到自己已經負案在身,就決定一鼓作氣,大幹一場。8月19日下午3點,周某某又在一公交車上製造了3人死亡、3人重傷、2人輕傷、11人輕微傷的重大案件。
出了這麼大的事,檢察院查了後帳,民警朱某某被檢察院指控:涉嫌玩忽職守罪。
這一下,朱某某懵了,他所在派出所的所有民警也懵了。
檢察院認為,朱某某不認真履行職責,應當預見屬於兩次刑滿釋放、重點管理人口的周某某具有極大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不向上級報告,在其作案後,使得公安機關沒有布置抓捕周某某的措施,最終釀了另外一起大案的發生,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朱某某說,我看他們就是鄰居打仗,無法預見也不應對後果負相應責任,不構成玩忽職守罪。
(網絡照片)
法院認定,作為一個具有多年辦案經驗的民警,朱某某僅憑主觀判斷認為這個案子是一起鄰裡糾紛引發的傷害案件,沒有及時向領導請示對周某某採取有效的追查、抓捕、布控等措施,應當預見到周某某具有極大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而沒有預見,是造成周某某製造8.19惡性案件的原因之一。
於是,朱某某被判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這警出的,賠不賠?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警察只是用來養家餬口的職業。但這個職業和別的職業不同,每一次出警,都可能是一次無法預知的人生悲喜劇,你可能成為家喻戶曉的英雄,你可能成為人人喊打的罪犯,你也可能成為留給後人緬懷的殉職者。
有時候,是上天決定你的一切,你唯一所能做的就是祈禱遇到一個「善良」一點兒的犯罪嫌疑人,還有要不住地想你不去做什麼或者做什麼會出現一個什麼樣的後果之類的假設。
這是一種自我的防護,也是一種本能。
再說說朱某某。還好,「定罪免刑」的人可以保留公職,但朱某某能否繼續當警察這個就不好說了。
這事兒已經過去幾年了,周某某應該能看到這篇文章,不知道他現在的情況咋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