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適用於額定頻率50 Hz、60 Hz或50/60 Hz,額定電壓不超過440 V,額定電流不超過63 A,額定短路能力不超過10 000 A,動作功能與電源電壓有關的家用和類似用途的帶過電流保護的電子式剩餘電流動作斷路器(RCBO)生產企業。
企業應具備的基本要求
一、設計研發
1、應採用PLM等輔助軟體,實現變更和模塊化設計。
2、應採用三維虛擬仿真技術,對產品結構與工藝進行設計優化。
3、應具備註塑工藝、焊接工藝、裝配工藝的工藝裝備設計能力。
二、原材料
1、產品安全件殼體的材料應符合GB/T 1569.10的規定。
2、產品使用主要材料應符合有害物質限值要求(附錄B)。
3、零序互感器應採用玻莫合金、超威晶合金等軟磁材料。
4、絕緣漆包線應符合GB/T 6109.5規定的180級聚酯亞胺漆包銅圓線。
三、工藝及裝備
1、繞線、注塑、焊接工序應採用自動化工藝。
2、冷衝壓採用級進和複合模具。
四、檢驗檢測
1、具備塑料材料簡支梁衝擊強度、熱變形溫度、阻燃性能的檢測能力。
2、具備檢測三坐標影像尺寸、鍍層厚度檢測設備。
3、具備動作特性試驗(剩餘電流動作特性、過電流動作特性)、溫升、機械電氣壽命、環境試驗(高溫、低溫)、介電性能檢測能力。
4、具備RCBO老化測試能力。
五、質量承諾
1、用戶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規定,正確地使用與存放的情況下,製造廠承諾之出廠日起,保質期為24個月,如在此規定時間內機器因製造質量不良而發生損壞或不能正常工作時,製造廠應無償地為用戶修理或更換零件或整機。
2、製造商建立質量信息追溯系統,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製造商接到客戶信息後應8小時內響應,24小時內給客戶提供解決方案。
3、RCBO產品具有唯一的可追溯性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