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寫過很多離開、被離開和接受離開的文章,但我想這三個概念不是孤單存在的而是相互相依的。判斷一段感情是不是要離開,其實很簡單。你可以看對方帶給自己的到底是快樂多些還是難過多些,如果是後者縱使在愛,我也希望你選擇離開,因為你不僅屬於她,你還屬於你自己。
對相愛的人說出離開和再見這兩個字真的很困難,明明就不是自己想要的結果,可還是要被迫選擇。選擇離開好像是個自己逼自己的過程,其實你錯了,不是你在逼你自己。逼你的正是你深愛的那個人,是他屢教不改的小毛病,是他三番五次的不在乎,甚至一而再,再而三的出軌,才逼你自己選擇離開。
人本就是個獨立的個體,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不管對方是自己多麼親密的朋友或者是家人,說句自私的話,生活還得我們自己過,餘生那麼長為什麼要將就,餘生那麼長,找個不能讓自己開心的人,那該有多難受。成長本來就是段孤獨的旅程,選擇誰上你的車誰,陪你度過這段漫長的歲月,決定權在於你是不是開心大於難過。
選擇離開我們要學會,被離開我們一樣需要。不要對方想離開,你首先應該想到的不是對方有什麼問題,而是你自己有什麼問題。你要知道每一次的離開不是一時興起的突然決定,而是日積月累的失望到絕望。這次錯過,說明上天另有安排,你需要做的就是收拾好自己,迎接下一次的相遇。
說過在再見就不要想再見了,再見又能怎麼樣,幾句好久不見能抵上一句我愛你,多少次的擦肩而過能比的上一次相擁而泣。相遇只會使你的想念加劇,就像上次劃傷你手臂的刀子再次懸浮在那個傷口上,雖然沒有觸碰,但你還是感覺到隱隱作痛。
曾有人說:「最好的前任就是不再相見的前任」,說什麼自己只想好好的說一次再見,其實都打著想念的幌子和破鏡重圓的幻想。但是你不要忘記情侶間80%的分手率,雖然說會有60%的複合,但是這60%裡面只有5%能走到最後,而其中再次分手的55%當中有50%的理由是和第一次是雷同的。
這就相當於你走夜路,第一次你掉下去了,然後你爬起來了。第二天晚上你還是走的同條路,身上的傷疤還沒有好,又經過了那個坑,你這次小心翼翼的暗自發誓這次再也不會掉進去。誰知道你還真的又掉進去了,而且還在同一個地方,舊傷沒好又添新傷。這次你還能爬出來嗎?估計得緩一會吧!
所以在感情當中,真的失去了就不要勉強了,就不要去打擾了,就不要去糾纏了。我知道你還喜歡,還想擁有,但是有些人錯過了就是錯過了,不怕路途遙遠最怕南轅北轍。她想要的是蘋果,你給她滿世界的梨,她都不會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