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陽朔歷險記》6月15日在公號發表後,引起了當地與國內一些大媒體的注意。18日《南方周末》即發表了記者的實地採訪報導《水淹陽朔:一個旅遊大縣的艱難復甦》。這篇文章通過實地考察和對當地有關部門的訪談,解答了我在拙文中提到的一些疑問。其中幾處要點是:
——「洪水是否由上遊洩洪導致?
南方周末記者走訪久大水庫發現,該水庫為自然溢洪設計,溢洪壩並未建設水閘。在陽朔縣水利局看來,遇龍河兩岸遭遇洪水時只能儘早撤離,沒有「工程手段」可以調節。
——景區民宿投資者開發不當,酒店為了取景而建在易淹的低處。
報導引南非籍外資陽朔民宿投資先驅伊恩的話說:「古代人修房子首先考慮的就是各種災難,要考慮地勢,不會為了風景好而把土房子修到河邊去。」
這些見解是值得重視的。有關部門的回應及時,與媒體溝通主動,令人讚賞。我一直主張:作為現代政治文明的體現,公民有責任幫助政府改善治理。其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有疑問及時表達。作為理論上公權力的授權者,人民對公僕有暢言質疑的權利,而公僕對人民有舉證釋疑的責任,從而建立一種上下溝通、釋疑而信、權責對應的機制,以達政通人和之效。
陽朔的水患並不是今天才有。灕江及其一些支流素以夏漲冬枯,暴漲暴落的水文特徵著名。據資料,1967年至1985年間灕江極枯流量與洪峰極值流量相差514.6倍,為廣西河流之最,而且比第二位的南流江(極端洪枯流量比為240倍)大很多。過去只說是「暴漲暴落極不利於旅遊船隻一年四季通航」,現在看來它對人民生命財產的威脅遠甚於此。這次的親身體驗和記者的採訪,使我覺得有些問題仍值得討論,茲陳述如下:
2009年灕江大水
關於「自然溢洪」
多年來我國水庫的洪枯調節問題經常引起議論。民間不時有洪水期水庫洩洪乃至垮壩增災的傳聞。這一方面與歷史原因形成的一些水庫工程質量問題和汛期事故有關,另一方面也與調節運行信息公開不夠或不及時相關。特別是近年來我國經常宣傳一些水庫實行保護庫容的「蓄清排渾」運行,容易使人聯想到蓄枯排洪。儘管實際的蓄清排渾經過精心計算調度,可以儘量避免「有害調節」,但對人們理想中的水庫攔洪濟枯功效畢竟是有減損的。人們對此有疑慮也可以理解。
關於此次陽朔洪水報導的「自然溢洪」和遇龍河洪水沒有工程調節手段之說,可以解決部分疑問。事實上,在《南方周末》這篇報導之前,我在拙文財新版也已指出:以這次洪災面積之大,總體上洩洪不會是主因。遇龍河口以上灕江河段的水患更不會與金寶河水庫洩洪有關。但是陽朔境內有水庫(如沙子溪水庫)垮壩也已經被證實。當時還紛傳青獅潭水庫也洩了洪。青獅潭是桂北第一大庫,也是整個灕江流域的龍頭水庫,一旦洩洪會給灕江幹流及桂林、陽朔縣城等沿江地區帶來重大影響。但要淹到支流地區,除非幹流洪峰造成逆流頂託。而我們並未看到金寶河出現逆流。7日上午河水的異常快速上漲也還是順流洪峰所致,應該排除青獅潭洩洪影響。
但是讀了金寶河上遊水庫「自然溢洪」之說,仍不能完全解除人們對水庫調度問題的疑慮。的確,我國一般不以防洪為主要目的的中小型水庫基本都是自然溢洪設計,除了開放式溢洪道外,並無低位洩洪的底孔、中孔、洩洪隧洞或調節閘閥。這種水庫溢洪水位固定,庫水到達這個水位即自然下洩,沒有人工調節手段。而一些以灌溉為主要目的的水庫更是通常採用分層式進水口,主要實行表層取水,缺乏人工擴大放水、快速減少乃至放空庫容的能力。這種情況下上遊來洪在未使庫水漲至洩洪水位時是難以下洩的。而在達到洩洪水位後,洩出的通常也就是自然洪水徑流,只要不發生垮壩,一般都不會釋放原有庫容造成「增洪」。這與一些大型調節水庫一旦在汛中實行高水壓低位放水就可能釋出庫容增加下遊洪水的情況不同(當然,後一類水庫如果能在汛前儘量放空庫容,也會有更好的蓄滯洪效果)。
但即便如此,也不能說目前的水庫運作與下遊洪水完全無關。首先,這種設計的水庫在「自然溢洪」之前會有「自然蓄洪」現象,上遊來洪在庫水漲至洩洪水位前難以下洩,會給下遊造成「洪水不大」的假象,下遊的徑流與水位都會低於無壩自然行洪的水平,容易麻痺人們的警覺。此時如果庫水達到洩洪水位,即便沒有釋出庫容、而只是釋出自然洪水徑流,仍然會對下遊造成「意外」衝擊。因此,對洩洪實行提前預警仍然非常重要,甚至正是由於這種洩洪沒法調節,預警就應該比那些「可調節洩洪」更為重要。至少在「自然蓄洪」階段,就要使下遊知道一旦轉為自然洩洪的危險。
在這方面,陽朔這次的應對顯然是有疏失的。回憶5日那天我們在「十裡畫廊」步道遊覽的情況。那時應當正是金寶河上遊兩大水庫「自然蓄洪」之時,金寶河水位沒有太大的異常。印象很深的是:我們酒店出入的057鄉道過河是沒有橋的,汽車都要從溢流壩上涉淺水通過,壩面溢流通常只有10釐米深,車行無礙,但河邊立有常年警示牌:「水浸過路面30釐米禁止通行」。而5日那天,汽車仍能從溢流壩上開過河去。
6月5日,汽車仍能從溢流壩上開過河去
但相距不遠、上遊沒有水庫的遇龍河就截然不同。這條「畫廊」之河那天水位已經很高,河水上漫已經淹沒了步道的很長路段。然而除了竹筏漂流宣布停止以外,當時並無任何警示,對遊覽區也沒有其他限制。在水淹步道前端沒有任何標誌與提示,更沒有關閉這些路段。我們以為既無提示,被淹路段應當不會太長,被美景所誘的驢友們都脫鞋襪挽褲腿打算涉水過去,一些男生還自告奮勇要背不想脫鞋的女生過去。誰知走了很久,水淹之路還是漫無盡頭,而且水還越來越深,一直深到大腿,我們才感到伊於胡底,無法再走下去。這時卻已經進退維谷,再淌水回去已經太遠,女生也背不動了,只得在水中把她們放下。最後我們是從旁邊水田泥濘溼滑的狹窄田埂上赤腳奪路,半天才上到高處的公路上。
淌水而行的驢友們
現在回想,那時政府至少有兩件事是該做的:一是在遇龍河步道上示警,告知前方水淹情況和洪水風險。二是在水位明顯偏低(指洪水期)的金寶河示警,告知此時的低水位緣由,通知人們警惕上遊水庫「自然洩洪」。金寶河邊也是有旅遊步道的,儘管金寶河濱的徒步旅遊不像遇龍河那麼時興,如果在白天遊人如織時水庫「自然洩洪」了,那後果真是不堪設想。上遊無庫的遇龍河雖然沒有「自然洩洪」問題,但像那天的情形,那麼多的人在步道淌水,如果遇到自然洪峰,也是根本沒處可躲。這兩種情況都比後來我們在酒店樓裡遭遇洪峰要危險得太多了。事實上,導致我們遇險的金寶河洪峰出現在7日凌晨大雨中,那時河邊應該是沒人的,算是萬幸。
超過汛限水位後開啟了放水閘?
其次,雖說是自然溢洪,但人工並不完全是無所作為的。一般說來,水庫在汛前應該儘量降低水位,直到汛末前都要盡力在汛限水位以下運行,而汛限水位離溢洪水位還有一定空間。無疑,陽朔這次降雨太大,保持不超過汛限水位十分困難,但按報導所說,似乎看不到為此進行過努力。而且這似乎還成了證明相關部門無疏失的一項理由:
水沒過膝蓋了
按縣水利局對記者所說,久大和陽朔垌兩大水庫都是在「超過汛限水位後開啟了放水閘」,注意這是放水閘而非洩洪閘(報導強調兩庫沒有設此閘,洪水應該是從開放式溢洪道直接洩出的),也就是說在超過汛限水位前水庫一直不放水,這就有違「在汛限水位以下運行」的水庫度汛原則了。水利局說兩庫放水流量不大,總共只有6.8立方秒,對洪水沒什麼影響。但過閘放水流量與「自然溢洪」流量完全是兩回事。報導沒說溢洪流量是多少,這個流量也對下遊沒有影響嗎?
正常放水對洪水當然沒什麼影響,而且本來應該在洪水前就放水,何談影響呢。如前所述,陽朔一帶在5日前已經有幾次豪雨,我們親見5日的遇龍河水位已經相當高,直到這時水庫都不放水,要到快洩洪了才放嗎?另外,我們在7日上午6:50分才從鳳樓村得知「上遊水庫今晚(按指7日凌晨)二點洩洪」,隨即團隊通知準備撤離,但是已經走不了了。那時洪水已經猛漲。而現在看到縣水利局說:久大水庫是7日午後才洩洪,與當天上午的洪水無關。那陽朔垌水庫呢?難道當時我們得到的通知錯了?而當時洪水上漲之快,只是暴雨直接造成的?
老鄉:前面沒法走啦
再進一步想:如果開敞河道裡自然行洪,水都漲得那麼快,地形封閉的水庫內難道會漲得更慢?根據報導此前水庫又一直不放水,後來放水的能力也很小,那麼庫容應當本來就相當滿了,漲到「自然溢洪」水位能需要從凌晨直到午後那麼長時間嗎?
讀了報導,這些疑惑還是未能解除。
順便說一下放水:我當年在農村插隊時對當地水庫的運行有些了解,當時那種斜置臥管式分層取水裝置確實難以增大放水量以維持不超汛限水位,但是我也見到過特殊情況下克服困難潛水打開多個取水口以降低水位保住汛限的事。我不知道陽朔兩庫的放水設計如何,但是根據報導推測,似乎是超汛限水位前沒有任何動作,超限後任其「自然溢洪」,而通知下遊又不及時或者至少不全面。如果真是這樣,那就太需要反思了。
當然,根本的問題還在於像陽朔這樣以暴漲暴落洪災頻仍聞名的地方,幾十年來耗費巨資建設了為數不少的水庫,卻都是純灌溉型的,對洪災「沒有工程手段可以調節」,即便不增災,至少也沒能減災。這或許是農業時代灌溉至上思想的體現,現在應該改變了。如今我們這個國家已經號稱「基建狂魔」,難道這個問題至今還不能解決嗎?
關於酒店選址問題
報導提到的另一個問題就是近年來民宿酒店大量建在河邊,造成洪災風險。的確,對於水位經常「暴漲暴落」的河濱地區,經營酒店不能不考慮這一點。我們在遭災當時就感到了這個問題。有人還議論說這是不是「違建」?但是後來證明,至少我們住的雲舞-月舞酒店和更加豪華高檔、卻更加危險並且確實出了慘禍的香樟華萍酒店,都是經過規範審批的。上次公號文章發表後即有房東跟帖曰:「酒店是有批文的。」事實也正是如此。儘管這幾處酒店的現老闆接手經營和改建的時間都不是很長,但他們之前的經營者與房東也是合法的。
香樟華萍酒店
如今這些民宿酒店的投資經營者多來自外地,只慕風景之名,對當地水文地理未必熟悉,更未必有伊恩先生那樣的智慧。當地招商引資的社區與業主基於利益考慮,也未必會充分強調有關風險。但是政府卻有責任評價並管控這些風險。他們為什麼不把把關呢?
這些年來,我國一些景區的管理不可謂不嚴,甚至有時嚴得過分。但往往卻是「圈地收錢」式的經濟管控,這種管控適當放鬆,應該說是一大進步。如報導所說,範圍廣闊的遇龍河景區過去全區設卡禁車,遊客必須老遠就買票,坐景區獨家的電瓶車入內,住店遊客有急事也打不到計程車。現在這一規定已經廢除,我們可以驅車直入酒店。桂林市也是如此,記得十多年前遊桂,著名的象鼻山不僅附近圍成公園賣門票,而且連灕江沿岸可以遠眺象鼻山水月洞的地段也都用花費不菲的高高樹籬與路人隔斷,那樹籬還密不透風,不僅無法進入,甚至不能「偷窺」,人們不要說到江邊,連把鏡頭伸進去遠遠地拍張「象鼻」風景照都不可能。當時如果要看到書本上那樣的象鼻山,要麼買高價門票,要麼同樣花錢坐船、筏從江上參觀。那樹籬一直延伸到解放橋,而站在橋上遠看象鼻山已經完全看不出大象的樣子,令我這個桑梓遊子真是氣不打一處來。自古以來名滿天下卻從未收費的純自然景觀,如今近景被圈也就罷了,連遠觀一下其天然輪廓的權利也被剝奪,這讓遊客怎麼想呢。
如今這些陋規都廢除了,讓我對家鄉的感情一下恢復許多,遊客想必更是如此。但是,性命攸關的安全管控和必要的規劃限制,當時就不怎麼受重視,現在也很疏忽。在洪災風險之地大力招商引資修酒店就是一例。其實就是要修,也要有避險安排。像我們對岸那家香樟華萍酒店,地面並不比我們更低,但酒店比我們住的更高端,他們是散居庭院式豪華別墅酒店,而我們是樓房。雖然他們地勢不是太低,但仍然在淹沒區。而單層別墅比雲舞這種樓房更容易遭滅頂之災。洪水來襲時,他們既無預警,又無「菠蘿」來救,還不像我們可以躲到二、三樓上,災難就更慘了。我想這樣的地方就算要建酒店,也應該規定必須建抗淹的樓房吧。
還有,景區河中為了造景,到處建起溢流矮壩,以便壅水成鏡增加倒影效果。遇龍河由於要發展漂流,這種壩比較少,但金寶河就很多。遇險之後有驢友查了衛星地圖,說是在我們酒店下遊數公裡內,就有水壩7處。但是我們知道行洪河段必須清障,使洪水能夠順利下洩。而這樣多的溢流矮壩不僅妨礙順暢行洪,而且隱沒在洪水之下的矮壩還會造成水面上不易發現的漩渦和湍流,給救援,尤其是小型橡皮艇救援增加困難,並增加不幸落水者的溺亡率:即便識水性會遊泳者,在這種危險激流中生還也很困難。這也是需要管控的。
在遇龍河上的造景水壩前
造景水壩中的倒影
這次洪災中某些酒店經營者也有疏失,如發生溺亡的香樟華萍酒店,據說不僅老闆來自峇里島,員工也多是印尼人,雖然「懂規矩有禮貌」,但與遊客溝通不暢,致使臨急時一片混亂。但由於事關自身利益,絕大多數經營者還是積極應險的。坦率地講,政府的責任應該更大,尤其是政府作為人民供養的公僕,本來就應該比自己掙錢的平民承擔更多的公共服務義務。
幾點建議
這次在陽朔,有人說是「有驚無險」,其實當時困在樓上有吃有喝,還真的沒怎麼驚,事後才有點後怕。正如一位驢友所說:「還好,我們沒有太土豪去住那個別墅(指香樟華萍),而且我們在遇龍河邊徒步的時候沒發洪水或者洩洪,否則我們就掛了!」如今反思,我想提幾點建議:
首先,陽朔一帶有那麼多灌溉水庫,卻都沒有防洪功能,這在當年的農業時代可以理解,現在應該改變。當地河流暴漲暴落洪災頻繁既已眾所周知,陽朔縣尤其是遇龍河金寶河地區如今又以旅遊業為主,大量農民或改營旅業,或出租房產自己遷居,當地農業已成副業。這麼多的灌溉水庫是否還必要?遇洪時「沒有工程手段可以調節」,頭頂兩池水卻如達摩克利斯之劍,大大增加了風險。孰得孰失?我想,拆除這些水庫或許不必,但應該對其進行功能性改建和運行方式改革。比如加建高水壓低位放水設施,在溢洪道上增加調節閘,適當增加汛限水位與敞洩水位間的調節空間。在汛前放空庫容(作為灌溉水庫一般不會這樣,但專職防洪就該如此)以備蓄洪,汛限水位前後可以有調節地部分洩洪,只在敞洩水位釋出全部徑流而保留庫容,以實現滯洪削峰的減災功效。
久大、陽朔垌兩水庫現有的3500多萬方庫容雖然不是很大,按我粗略估算已可容納兩庫上遊流域1330毫米降水形成的全部徑流(按徑流係數0.6計),這對灕江幹流防洪也許作用不大,但對於小小的二級支流金寶河而言,如此改建和調度應付類似這次的洪災,即便不能保證攔洪消災,滯洪削峰也會大大減災。而且舊庫利用,投資不會太大。當然,灌溉效益的損失(不會全損)應該參照類似「退耕還林」的政策,對原受益農戶給予應有補償。
低水位時的陽朔垌水庫
其次,對景區防洪作出規劃,加強安全措施。眾所周知,我是一貫反對為「經濟效益」強拆民房的,無論是強拆「貧民窟」趕走「低端人口」,還是強拆「五證俱全」完全合法清白合規的高檔別墅,都不是什麼好事。但是在性命攸關的問題上另當別論。洪災高危地區應該禁止作為酒店選址,已建的即使不收回,也應該禁止建單層別墅,而改建成抗淹樓房。對於河中造景堰壩,不必要的應該拆除,必要的則應該改為空心橡膠壩,枯水期充氣造景,汛期放氣行洪。當然,如果本來不屬違建,而是五證俱全政府審批認可過的建築,拆除或改建時政府應該對他們過去的審批負責,承擔按不低於市價充分補償的責任。
最後,加強信息公開上下溝通的改革,保障民眾知情、質疑和問責的權利。這次洪災,關於洪峰與洩洪的預警很不到位,傷亡與損失的統計至今不詳,但民間卻到處流傳著某庫洩洪、某庫垮壩、死傷若干的可怕傳聞,恐慌情緒可以明顯感到。事實證明,信息封鎖不僅不能防止恐慌,反而可能導致民眾心裡無底,造成或加劇恐慌。這次歐美國家抗疫管控不力,很多方面可以批評,但有一點,就是他們不管制輿論的結果並沒有造成恐慌,反而是民眾大而化之不當回事的狀況令人搖頭,你看他們想聚集就聚集,想遊行就遊行,要是適當「恐慌」一點何至於此!這當然不足為法,但也從反面證明,在這類自然災害面前,信息公開是可以消除恐慌的,倒是以防止恐慌為由阻隔信息,反會造成恐慌!
這次洪災,當地的公務員們也非常辛苦。我們在撤離後從網上看到了6日的政府通知:「政府人員明天六點全員到雁山區沿岸組織人畜撤到高處,水利局今晚一點全員到崗,民政局,應急局一點前立即到位。……」雖然這是對灕江幹流沿岸的通知,但在金寶河我們登岸時也看到縣鎮幹部親臨現場。作為個人,我對他們的辛苦與努力很感謝。我也相信一個網友所言:儘管民間志願者非常出色,但「其實大規模的工作還是政府在做。這是公道話。」我自己多年前做過研究,當時民間公益資源總量不過約200億元,政府收入卻高達數萬億之多,更不用說後者的權力完全不是那些志願者所能擁有。如果人民授予了其如此大的權力,提供了如此多的資源,卻只期待其做志願者能做的那點事,那不是笑話嗎?
救援隊員
所以我們對作為個人的每個公務員應該感謝他們的有益工作,但作為整體,對政府的要求不能等同於志願者,對後者要無條件感謝,因為他們的奉獻是不能強求的。對前者要問責,因為他們的公共服務是不能推卸的,因為政府要承擔的責任不是一般的大,而且權力越大的政府也越應該接受更大的問責。我以個人經歷加上有限的知識做出以上的疑問與建議,如果有人說我沒有調查,證據不足,我會坦然承認並歡迎他們舉證釋疑。但我還是那句話:人民對公僕有質疑之權,公僕對人民有舉證釋疑之責。
災難已經過去,在反思之餘我還是要祝福家鄉更加美好。「陽朔依舊很美麗,希望你們不要光報導洪災,也要呼籲讓遊客來幫陽朔,來陽朔旅遊就是對陽朔最大的幫助!」陽朔民宿協會副會長陳朔勇對《南方周末》記者的話也是我的心願。在結束本文時,讓我用一組金寶河平日的美照表達這一祝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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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更一圖:乘風破浪的姐姐——寧靜
金雁/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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