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氣溫38攝氏度(℃)×室外氣溫38度
√家用空調製冷量4.65千瓦(kW)×家用空調2匹
√電視機屏幕107釐米(cm)×電視機屏幕42吋(英寸)
√每月用電300千瓦時(kW·h)×每月用電300度
身邊的法定計量單位
□記者楊振東張豆豆通訊員程靜
為進一步加強法定計量單位使用監督管理,規範全省法定計量單位使用情況,9月以來,省市場監管局在全省開展法定計量單位使用情況監督檢查。
1984年2月27日由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在我國統一實行法定計量單位的命令》規定,我國計量單位一律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如「斤」「畝」「英寸」等是非法定計量單位,「公斤」「平方米」「米」才是法定計量單位。
9月2日,省市場監管局進行了「雙隨機、一公開」隨機抽查工作,按照30%的抽查比例,確定35家報紙出版單位為被檢查對象,每個被檢查單位抽查樣品不少於20份,重點檢查全省2019年報紙類出版物。從檢查情況看,我省報紙法定計量單位使用整體情況良好,但仍存在部分問題:
一是涉及人民日常生活類如「畝」「斤」等非法定計量單位的使用比較普遍,所檢查的35家報紙中幾乎都涉及。
二是法定計量單位和非法定計量單位混用。同一份報紙中面積單位「畝」「公頃」「平方米」同時使用,質量單位出現「斤」「公斤」混用現象,溫度單位存在攝氏度和度混用等。
三是法定計量單位區間範圍使用不規範。報紙中表示量值範圍或區間的情況,普遍存在僅後面量值帶有法定計量單位,而前面(下限)量值僅寫數值未帶計量單位的情況。
從報紙類別看,社會類報紙錯誤使用集中在面積、溫度、能量、功率等使用習慣單位而非法定計量單位,如常使用畝、斤、度、大卡、匹等。部分專業類報紙錯誤類別比較單一,主要集中在「畝」「斤」等非法定計量單位。
針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省市場監管局已在省局網站上予以通報,責令被檢查單位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