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巢風波尚未平息,「鳥巢」事件持續發酵。有自媒體稱,北京市豐臺區東高地梅源裡小區內,因有鳥屎掉在一輛車上,有人就派出綠化隊拆了小區內所有鳥巢,此舉引發網友質疑。媒體從豐臺區園林綠化局獲悉,目前園林綠化局工作人員及森林警方已開始調查此事。
一樁「鳥」事,引來一場不大不小的風波,還讓剛通過不久的一部法規遭遇了挑戰。4月24日,《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下簡稱《條例》)經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該《條例》明確規定:「單位和個人應當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履行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義務。」
值得一提的是,該《條例》第七條規定,每年的4月為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宣傳月。今年的 「愛鳥周」也是在4月,「愛鳥周」才剛過沒多久,就發生了鳥巢被搗毀的事件,顯然,這與「愛鳥」背道而馳,是在「害鳥」。
古代為保護鳥類等野生動物,尚有規定「禁民二月至九月,無得捕獵及敕竿挾彈,探巢摘卵」,今天某些人怎能因一點鳥糞就搞「連坐」,不僅是「探巢」,還要「拆巢」,讓鳥兒無家可歸?
由此,圍繞該事件的諸多疑點待解。比如,拆除所有鳥窩是否屬實?如果確有拆除一事,究竟是誰幹的?具體原因是什麼?針對有網友爆料,拆掉鳥窩次日,當事小區裡又迅速掛上了人造鳥窩,而連著兩日摘鳥窩和掛「鳥窩」的車竟為同一車牌號,這又是怎麼回事?
如今,北京市豐臺區園林綠化局等部門公布的調查及處理情況通報顯示,事情的誘因是,鳥糞掉在居民車上,受物業公司委託,一家綠化公司派工人使用車牌號為京AJ0399的黃色升降車,將小區樹上喜鵲窩拆除。統計稱,共拆除三個喜鵲窩,所幸被拆除的喜鵲窩中沒有幼鳥和鳥蛋,未直接傷害到野生鳥類。有關部門除了責令綠化公司及時採取補救措施,還將依據《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第九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法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我們常說「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怎麼才能體現出尊重、順應和保護自然?最起碼的一條,要做到善待野生動物,保護好它們的棲息環境。野生動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態體系重要組成部分,它們的生存狀況同人類可持續發展息息相關。如果一有不爽就傷害野生動物,顯然不可取,甚至涉嫌違法。
「鳥兒的聲音是大自然最動聽的聲音,讓這聲音永遠迴蕩在我們耳邊」,這是事發後涉事小區掛起的橫幅。讓鳥鳴在耳畔迴響,就要尊重鳥類的生存權。如果鳥類安身立命的住所被強拆,它們如何生存,又如何為大自然和人類歌唱?
「百囀千聲隨意移,山花紅紫樹高低。」人人愛鳥,人人保護野生動物,我們所處的環境一定更宜居。當人與自然實現了和諧共生,人人都是最大的受益者。
(文丨秦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