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杜江茜
受不利氣象條件影響,擴散條件轉差,1月12日至16日將出現一次區域性汙染過程,成都平原、川南及川東北部分城市有輕度至中度汙染風險,局部城市有短時重度汙染風險,四川省汙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也發函建議相關城市將於1月11日零時啟動重汙染天氣黃色預警,採取有力措施,減少汙染排放,減緩重汙染天氣影響。
按照省上的統一安排部署,根據《成都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相關規定,成都市決定於2021年1月11日零時啟動重汙染天氣黃色預警。
值得注意的是,重汙染天氣黃色預警期間,將執行各項應急響應措施,其中包括機動車限行措施:
1、四環路(成都繞城高速公路,不含)環線內區域,工作日的6:00至 22:00時段:國Ⅲ(不含)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Ⅲ(不含)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車禁止通行(特殊車輛除外),其他車輛(含臨時號牌車輛)按機動車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實行汽車尾號限行。中心城區、郊區新城建成區:建築垃圾(含工程渣土)運輸車輛(市政府批准的重點工程[含綠色標杆工地]及應急搶險工程施工配套車輛除外)以及運輸煤炭、砂石、袋裝水泥等易產生揚塵的運輸車輛全天24小時禁止通行。【特別注意:自1月11日起機動車限行時段就將延長至6:00-22:00】
2、中心城區、郊區新城建成區:易產生揚塵的建材禁止露天敞開堆放和加工;產生揮發性有機物的房屋建設、房屋修繕、大型商業建築裝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畫線、道路瀝青鋪設以及汽車維修(綠色鈑噴維修企業除外)、廣告等行業的噴塗,粉刷作業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點工程及應急搶險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業(包括開挖、回填、場內倒運)、建築拆除、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停止作業;施工現場國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停用(新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