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很小的時候就聽大人們這麼講,當時對此那叫一個深信不疑。
沒想到,這都9102年了,居然還有人「惦記」著這個「古老」的傳言呢。
深埋筆者心底的的這個「童年之謎」也是到學了醫學,真正了解到視覺的形成原理和過程之後才得以解開。
簡單來說,此說更「符合」舊式感光照相機的成像模式,而實際上我們視覺形成更類似今天的數字成像模式。
視覺形成,並非老式感光底片照相機模式,更像今天數字成像模式
我們知道,早期的照相機成像原理是使用塗有感光材料的膠片,
照相時感光底片接受不同照度光線曝光,然後使用定影和顯影液處理,成為感光底片。
再將底片上的影像擴印在照片紙上,就成了紙質照片。
如果人眼睛的成像原理與老式照相機相同,那麼,死亡的時候的確有可能存留下死亡瞬間看到的影像。
然而,事實上,我們的視覺形成並非感光底片模式,而更像今天的數字成像模式。
光線通過眼睛前部的角膜,瞳孔,經過角膜和晶體聚焦過的光線穿過玻璃體,最終投射到眼底的視網膜,
視網膜是眼睛感光和換能的關鍵部分,由幾個(細胞)層組成。
其中色素層的作用是幫助形成類似照相機存儲膠捲的暗盒,創造感光條件。
視網膜負責感光的是視杆細胞和視錐細胞,通過視蛋白質的光化學效應將光子的能量轉換成生物化學能。
並最終在神經節細胞轉化成動作電位電能,這種動作電位信號經過編碼成為神經信號密碼,經視神經這一高速公路傳遞向大腦。
就是說,眼睛的視網膜雖然具有類似老式相機的感光作用,卻不存儲這種感光信號,而是「馬不停蹄」地由多種功能細胞將感光信號轉換成經過編碼的神經電信號。
眼底也沒有任何結構來存儲這種神經信號,而是直接通過視神經將這種信息「毫無保留」地報告給上級部門。
這種神經信號經過丘腦(丘腦是外周感覺傳向腦中樞信息的檢查和整合站)外側膝狀體的檢查、整合,傳遞到大腦枕葉視覺中樞,在那裡經過解碼形成視覺。
這種視覺感覺還需要與來自其他腦區的信息的整合才能形成視覺知覺,也就是我們所「看到的」。
視覺知覺,跟其他信息一樣,經過涉及記憶有關的功能區(比如海馬區)的處理和再編碼,有的沒有被注意到而被直接過濾掉;有的雖然形成短期記憶卻轉眼就被放棄;只有其中很少部分,尤其是經過反覆學習和內部回放的信息才能轉化成長期記憶存儲起來,在後來才有可能被回憶起來。
這樣看起來,我們的眼睛,充其量也不過就是網絡視頻系統的終端攝像頭,並不負責存儲任何信息,這些信息被傳導到類似中央處理器的視覺中樞解碼,經過解碼的視覺信息可以暫時儲存在相當於中心處理器的內存中,其中部分經過進一步整理轉存知道相當於網絡硬碟的長期記憶庫中。
很顯然,眼睛裡根本不會存儲任何視覺信息,就如同網絡數碼攝像頭不會存儲任何監控視頻信息一樣。
人一旦死亡,就如同整個視頻網絡體系完全崩解,最終不會存留生命期間任何信息。
即使是活著的人,人類目前也沒有能力從腦長期記憶中「獲取」存儲的任何信息,遑論還要按照嚴格時間順序來獲取。
因此,人在死亡後,不僅是眼睛不會存儲死亡之前的任何信息,腦長期記憶庫也會被清空,提取不到任何存儲的信息。
「死人眼睛裡存留死之前的影像」之說,或者反映感官膠片照相機時代人們對視覺形成的一種感性類比,雖然是錯誤的,但還是蠻「形象」的。
目前的網絡數字流體視覺信息年代,還這麼想就完全不著邊際了。
現在視頻監控無處不在。出事了,沒有人指望從監控攝像頭(相當於眼睛)去找監控視頻信息,否則就顯得太傻了吧。
法醫屍檢時候檢查死者雙眼目的是什麼?
法醫屍檢主要是從屍體尋找與法律責任相關的死亡原因信息,需要全面檢查,並由屍檢攝影師對可能有用的信息全部拍照留存作為證據。
屍檢眼睛部位的檢查,包括全方位各種檢查,比如。眼睛顏色(與身份信息有關),眼瞼檢查(僵硬度與死亡時間有關),眼結膜有沒有出血(與死因和死亡時間有關),瞳孔大小和性狀(與死亡時的狀況和死因有關),等。
然後,使用檢眼鏡進行眼底和玻璃體檢查。
重點關注玻璃液的渾濁度,並吸出玻璃體液體保存,進行毒理學和生化分析——這些都可能與死亡時間,和死亡原因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