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太陽能光伏網訊:「五一」剛過,歐盟就給中國光伏業送來「關心」。日前,歐盟應歐洲光伏製造商聯盟(EU ProSun)的申請,對中國生產的晶體矽光伏組件及關鍵零部件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即「雙反」)期中覆審立案調查。EU ProSun認為「中國企業所通報的價格一直低於其他企業」,其曾在2013年導致中國光伏企業被裁定徵收53.4%的反傾銷稅。
歐盟又盯上中國光伏
昨日在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掛出了一則消息,5月5日,歐盟「對原產於中國的晶體矽光伏組件及關鍵零部件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期中覆審立案調查」。此次調查的涉案產品在歐盟合併關稅編碼「ex85414090」下。
根據歐盟反傾銷法,反傾銷行政覆審包含「期中覆審、期滿覆審和新出口商覆審」三大類。所謂期中覆審,通常指反傾銷措施執行至少一年後,外國出口商、生產商、國內進口商及原來的申訴方請求並提交了證明需要覆審的肯定性資料,主管機關審查是否有必要繼續徵稅。
EU ProSun要求,就對華晶體矽光伏組件及關鍵零部件「雙反」案的現有基準進行重新審查,理由涉及企業數量、價格、企業比重。
具體而言,EU ProSun認為,一是自從接受中國企業的價格承諾以來,在中國所通報數據(包含在現有基準中)中的中國企業數量顯著增加,尤其是2014年年初;二是現有基準中的中國企業比重上升,並對現有基準產生重要影響;三是中國企業所通報的價格一直低於其他企業。
此前的2013年12月,歐盟就中國光伏產品「雙反案」作出肯定性終裁,對中國企業徵收35.5%~53.4%的反傾銷稅、3.5%~11.5%的反補貼稅,並且接受121家中國企業的價格承諾。
東莞一涉及光伏產品的上市公司有關負責人認為,此次歐洲光伏製造商聯盟背後的動機,繼續徵收「雙反」稅的可能性最大。
光伏產品出口歐盟利潤偏低
EU ProSun此次的「期中覆審立案」,在上述東莞光伏業分析人士看來,並非孤立行動,值得包括東莞在內的光伏企業留意。
今年3月,歐盟調整中歐光伏價格承諾。歐盟提議,因為昱輝陽光、中盛光電與阿特斯太陽能違反中歐光伏組件最低價格(MIP)協議,要把它們從MIP除名。緊隨著在4月,中歐光伏價格承諾中組件價格將提升至0.56歐元/W,太陽電池最低進口價格也漲到了0.28歐元/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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