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公寓門口發生對峙,特巡警出動,小區矛盾如何化解?
7月10日晚上,南陽獨山大道玫瑰公寓門口警燈閃爍,四輛特警車輛嚴陣以待。那麼到底有什麼大事發生?經了解,有一戶業主購買的地上車位長期被他人侵佔,今日回家時,打了很久的挪車電話,那位車主遲遲不下樓挪車,於是向物業投訴。
物業一方面勸購買車位的業主添置車位鎖,一方面嚴格控制門禁,禁止沒有權限的車輛進入小區。這時候矛盾分為兩個方面:買了車位的那位女業主忿忿不平,說我掏錢買了車位,又交了管理費,結果物業不作為,車位被侵佔,還要我自己買鎖管理,那要物業幹嘛?
另外有幾位沒有權限(無購買或租賃車位)被拒之門外的車主更是情緒激動,說小區的綠地變成了車位,車位應該是所有業主共有,憑什麼不讓我們進去停車?於是矛盾升級,業主和物業發生衝突,有人報了警。
圍觀的吃瓜群眾對此各有各的看法,有的人為小區管理是要有秩序,如果每個人都要進去搶佔車位,肯定亂套;有的認為小區物業不應該毀壞綠地變更車位,既然改成車位了,收益應該歸所有業主。
在晚上10點左右,轄區民警趕來,大家進行了短暫的協調。最後發生推搡的小區保安被特警帶上警車,民警責令物業人員抬升檔杆,放無權限車輛進入小區。警方本著維護群眾利益,快速解決群體事件的目的處理了此次糾紛。
我認為,只要矛盾沒有激化,警察應儘量不要過多幹預民事糾紛,尤其是物業服務之間的糾紛。這裡面涉及的情況比較複雜,牽扯多方利益。今天強制物業把問題解決了,明天還會出現類似問題。如果小區內有業主對物業服務不滿,可以成立業委會,辭退物業。但是,強行進入的車主有沒有代表性?選擇新物業公司,車位問題按照大鍋飯的形式能夠解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