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晚,金華婺城公安分局雅畈派出所來了一位長相呆萌的「客人」。它面盤扁平,呈灰白色,四周有暗慄色邊緣,有著一雙深圓的大眼睛,好似猴臉,卻是鷹身鷹爪。原來它是一隻猴面鷹。
20時許,雅畈派出所接到報警,一農戶稱在田裡撿到了一隻「貓頭鷹」,有可能是國家保護動物。雅畈派出所立即派出3名民警趕往現場了解情況。
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在該農戶家中有一隻猴面鷹。據了解,這隻猴面鷹是該農戶的男主人在地裡幹活時,跌落在他身旁的。男主人見這隻鳥兒受了傷,便小心翼翼地將其帶回家中。隨後,其女兒通過觀察發現這隻鳥有可能屬於國家保護動物,一家人遂報了警。民警將國家保護動物的重要性及處理方法告訴他們,後小心翼翼將該後猴面鷹帶回派出所。
雅畈派出所領導聯繫了市林業局陸生野生動物救護中心。22時許,救護中心的負責人來到雅畈派出所。據負責人介紹,這隻猴面鷹,學名為草鴞,屬於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雅畈派出所所長立即與金華市林業局陸生野生動物救護中心的負責人進行了交接。負責人表示,會把猴面鷹帶回救護中心先進行傷情檢查,精心養護,待其康復後放歸大自然。
警方提醒:很多動物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如紅隼、猴面鷹等,都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居民擅自飼養是違法的。廣大群眾如有遇到類似情況,應當學習該農戶,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警。如擅自處置或者食用、販賣、獵殺國家保護動物,將受到法制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