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刊是平涼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主辦的史志類刊物。本刊主要發表關於平涼的地方史實、地方志編纂實踐和理論研究性文章,以開發利用平涼市域文化資源,推動平涼地方志編纂理論創新,提升地方志編纂質量為宗旨。主要內容包括城市記憶、史海鉤沉、涇渭文脈、志鑑天地、譜牒擷珍、渭城印記、人物春秋、民俗風情、逸聞掌故、文物勝跡等方面。
(1)城市記憶:主要為載錄平涼城鎮的歷史變遷、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史料。
(2)史海鉤沉:主要載錄發生在平涼區域內的重要歷史事件。
(3)涇渭文脈:主要載錄有關平涼歷史、文學、藝術方面的獨特思考和理論探索等。
(4)志鑑天地:主要載錄平涼市內編纂地方志、年鑑方面的理論文章、修志經驗、修志成果、工作體會等。併兼收國內資深專家學者具有較強指導性的修志編鑑經驗文章。
(5)譜牒擷珍:主要載錄平涼市內已經發現的有一定存史價值的譜牒及相關研究成果等。
(6)渭城印記:主要載錄平涼各界人士的工作、生活、經商、創業方面的回憶錄等。
(7)人物春秋:主要載錄為平涼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歷史人物。
(8)民俗風情:主要載錄有關平涼民風、民俗、遺存等。
(9)逸聞掌故:主要載錄發生在平涼趣聞軼事等。
(10)文物勝跡:主要載錄平涼風景名勝、歷史遺蹟等。
二、本刊是平涼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的內部發行刊物,刊期暫定一年兩期,每年6月、12月出版。2021年上半年創刊第1期。
三、本刊刊登文稿以1000~5000字為宜,不超過1萬字,字數不符合要求者,本刊將不予受理。特約稿件將酌情處理。
四、來稿須註明作者姓名、性別、職稱(學歷)、服務機構、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子郵箱、電話或傳真號碼等信息。文稿的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多作者稿署名時須徵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後次序,接錄稿通知後不再改動。
五、來稿引用文獻資料,請選擇權威版本並準確校對原文,註明資料來源,文末附「參考書目」。所列參考書目應以確實應用於文稿者為限,未直接應用於文章的書刊不得列入。若有與文稿相關的圖片,隨文附上,或另附文件包,並在正文相關位置標明,圖片授權由作者自行負責。
六、文稿中的圖表應具有典型性,儘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線表;圖要使用黑線圖,繪出的線條要光滑、流暢、粗細均勻;照片要求基本清晰,內容貼題,符合國家現行出版物的相關規定;計量單位以國務院頒布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一般不採用非法定計量單位。
七、來稿經初審通過後,由編輯委員會送請兩名專家學者評審,審稿採取匿名制,若要求退回稿件,請在投稿15日內來函聲明;若該稿已完成審查程序且要求退稿者,一年內不再受理其投稿。同一作者,每期只錄用一篇來稿。本刊對來稿有刪改權,如不願刪改者,請於來稿中註明;編輯部在收到來稿3個月內發出錄用通知,未有通知者可自行處理。
八、本刊不負責來稿內容的著作權問題,如圖、表及長引文等,請作者先行取得著作權持有者之同意;來稿請勿發生侵害第三人權利之事,如有抄襲、重製等侵權行為,概由投稿者負擔法律責任,與本刊無關。
九、本刊收錄作者的原稿及二投文稿,文稿暫時印行紙質本。所有文稿一經採用,按照採用字數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適當支付稿酬。出版後贈送當期《平涼史志》2冊。如有異議者,請在來稿時說明。
十、文章格式一般要包括:題目、作者及單位、內容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等。文章標題應簡煉,字符要求在20字以內。文稿一律使用word格式;照片一律採用jpg格式,並註明照片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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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崇信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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