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80年代中期,巴基斯坦向成都飛機公司(成飛)提出,共同在殲-7M的基礎上研製新戰鬥機。巴方將此定名為「佩刀Ⅱ」方案,中方定為殲-7CP。從當時公開的資料看,基本思想是在殲-7的基礎上採取與殲-8Ⅱ相同的兩側進氣道、翼根前緣增加了前緣襟翼,換裝發動機,以研發一種「準三代戰鬥機」。由於以殲-7M為基礎,國外稱之為「超7」。方案提出後,美國與英國的航空發動機廠商競相參加了競爭,因此「超七」戰鬥機被寄予厚望。不久之後西方制裁中國,美國公司為此失去了重大的商業機會,這時俄羅斯公司則乘虛而入。俄米高揚設計局在中國引進戰鬥機選型中,其米格-29戰機落敗於蘇-27,喪失一大市場。隨後米格主動提出與中方合作開發多功能戰機的方案。經過不懈的努力,米格終於入夥「超7」計劃,使該項目變成為「成飛」為主,米高揚和巴方參與的三家合作項目,飛機的名字也改成FC-1,意即Fighter China No.1。
「梟龍」戰鬥機的設計發展過程
「梟龍」戰鬥機的研製過程可謂一波三折。其第一發展階段的設計理念,在1989年美國對中國進行貿易禁運後,已經落空。此時,中國急於研製一種超越第二代但又和第三代戰鬥機性能接近的新型戰鬥機,用來替換許多國家已經老化的第二代戰鬥機,並主要用來外貿的在殲七基礎上改進而來的新機型。1991年,中國基於能夠獲得的航空技術再次啟動該計劃,成都飛機工業集團公司計劃於1998年進行原型機首飛。不久,巴基斯坦表示有興趣參加聯合研製工作。1992年2月,中國政府正式邀請巴基斯坦空軍投資「超-7」(Super-7)計劃。作為回報,巴方有權全面參與研發過程,並擁有合作生產權。
這個時候,巴基斯坦空軍急需以現代化戰鬥機替代其老舊的幻影3、幻影5,以及中國製造的殲6、強5等戰機,以應對印度不斷從俄羅斯獲得新型戰鬥機。1992年5月,中、巴專家組開始「超七」飛機項目可行性論證。10月,經過多輪談判,兩國籤署合作備忘錄。1994年10月巴基斯坦政府開始與中國有關方面,進行正式談判。1995年7月,巴空軍對戰術技術提出要求,雙方於10月籤署了新的戰術技術要求(即ASR-Air Staff Requirement)。1996年6月,中巴雙方確定了航電系統的技術要求(RFP)。
1997年11月12月,巴基斯坦空軍「超七」項目辦訪華,通過考察,巴基斯坦認可了飛機的初步設計。
1999年6月28日,中國航空技術進出口總公司楊春澎總經理與巴基斯坦空軍籤署《中巴合作研製S-7/FC-1飛機的合同》。9月11日,國防科工委正式批覆同意開展FC-1項目的研製工作。該計劃巴基斯坦空軍負擔50%的投資,中國航空技術進出口公司和成都飛機工業集團公司共同負擔剩下50%的投資。另外,據報導俄羅斯的米格設計局將提供原本為夭折的米格-33戰鬥機準備的技術資料。氣動設計工作是與俄羅斯米格設計局合作進行的。同時,FC-1的發動機選用的是由俄羅斯研製的發動機,即克裡莫夫RD-93型渦扇發動機(米格-29戰鬥機裝備的RD-33型發動機的改進型)。最大推力49.4千牛,加力81.4千牛。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