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愛滋病是十分可怕的病情,很多人一聽見這個詞就會敬而遠之。此病會嚴重影響我們的身體健康,還會奪走我們的生命。就在2021年1月7日有相關媒體報導,廣西一患愛滋的男子強姦15歲智障女孩,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引發熱議,很多網友認為這個判決真的太輕了,在明知自己患有愛滋病的情況下還強姦別人,不應該加重刑罰嗎?
在此前的新聞報導中,男子袁某今年47歲。在2020年5月12日,袁某看見15歲的受害者天天(化名)在上學途中玩耍中,謊稱天天要送她去學校。但是卻將她帶到附近的竹林裡,將其強姦。之後,警方對袁某的血型進行檢測,發現他患有愛滋病,但是卻因為其有自首情節,可以從輕處罰,判處以上結果。
天天精神發育遲緩,在受到傷害時根本沒有一點自我防衛的能力,而男子是不是知道自己患有愛滋病,故意破罐子破摔都是人們關注的焦點。你們對此判決,有什麼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