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全力穩定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城中大隊持續開展嚴管嚴查交通違法行為統一行動,全力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2月4日下午16時,城中大隊民警根據交警支隊緝查布控,在彎塘路與文惠路交叉路口查獲一輛車牌號為桂BXQ9**的「別克」牌紅色小轎車,該車在尚未購買交強險以及逾期未檢的情況下仍然在道路上行駛。民警依法將紅色小轎車駕駛人鄧某帶到執法崗亭接受相應的處理。民警在查看她的證件後告知鄧某,對其不按規定購買交強險的違法行為,將依法扣留機動車並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對其在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違法行為,將依法罰款150元,記3分。鄧某在聽到將要暫扣她的車輛之後,突然情緒激動並強行從民警手中搶回證件。
鄧某拒不配合執法工作,民警對其進行多次口頭警告,要求提供證件以便做進一步的處理。鄧某不以為然並狡辯道,「我拿我的東西怎麼了?是你的嗎?我告訴你,你不要嚇出我心臟病來」。在多次警告無果後,民警依法對鄧某實行強制措施並將其移交公園派出所做進一步處理。柳州交警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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