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記分管理,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管理手段和措施,目的是減少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保障交通參與者的出行安全,可是就是有不法分子試圖通過買賣駕駛證分值牟利或者逃避處罰,對此,柳州交警始終堅持高壓嚴管態勢,堅持重拳打擊買分賣分違法行為,全力維護市民的合法權益。
1月4日14時許,一名男子來到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柳南大隊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處理交通違法行為,向工作人員出示了車輛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及身份證。
(示意圖)
在核查處理交通違法過程中,工作人員發現該男子對車輛基本信息、交通違法行為發生地點以及時間等平常不易記住的問題對答如流,但對車輛所屬等問題支支吾吾,回答問題時總要低頭看手機,神色十分慌張,並一度以上廁所為由逃避詢問。
工作人員立即開啟預警模式,通過系統查詢後發現,黃某當天上午已處理了9分的違法行為,隨後查看黃某的手機發現他與一個「微信好友」涉及買分賣分的聊天和轉帳記錄。
在證據面前,黃某如實交代。1月1日晚,「買家」朱某與他取得聯繫,並將車輛行駛證交給他,讓其「代為」處理車牌號為桂B31***的大貨車名下的交通違法行為。1月4日上午,他「幫助」朱某處理了9分交通違法,當日下午,再度來到柳南大隊處理剩下的3分交通違法,卻不想被工作人員識破了。
柳南交警大隊依法將涉嫌買賣分的黃某和朱某移交五裡卡派出所處理。經調查,黃某、朱某對其買賣機動車駕駛證分值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黃某、朱某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拘留5日。
據了解,交警部門在全區開展遏制和打擊買分賣分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力爭通過重點整治,查處一批非法中介和買分賣分人員,有效遏制買分賣分違法犯罪行為態勢,建立健全打擊買分賣分違法行為長效機制,淨化交通違法處理秩序,維護駕駛人合法權益,提升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提升公安執法的嚴肅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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