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5日17時許,泗洪縣公安局瑤溝派出所民警在對泗洪快達物流有限公司瑤溝分公司(申通快遞代理點)進行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措施檢查時,發現以下問題:
1、內部監控保存時間不足三十日;
2、內部監控未全覆蓋;
3、無緊急報警裝置。
公安機關當場下達《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2019 年9 月12 日公安機關依法對泗洪縣瑤溝鄉申通快遞代理點治安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複查,發現該單位未按規定整改到位。
根據《江蘇省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第三十三條之規定,現決定對泗洪快達物流有限公司瑤溝分公司罰款貳仟元。
2019年9月11日16時許,泗洪縣公安局界集派出所民警姚磊、韓磊在泗洪縣傲宇物流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王雙雙的陪同下,對該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發現以下問題:
1、監控未全覆蓋;
2、未安裝緊急報警裝置;
3、未制定落實門衛、值班、巡查制度。
公安機關當場下達《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後依法對該單位治安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複查。複查發現該單位未按照規定整改到位。
根據《江蘇省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第三十三條之規定,現決定對泗洪傲宇物流有限公司罰款貳仟元。
2019年9月11日16時許,泗洪縣公安局界集派出所民警姚磊、韓磊在泗洪正順速遞有限公司(界集承包區分部)工作人員周營軍的陪同下,對該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發現以下問題:
1、未安裝緊急報警裝置;
2、未制定落實門衛、值班、巡查制度。
公安機關當場下達《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後依法對該單位治安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複查。複查發現該單位未按照規定整改到位。
根據《江蘇省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第三十三條之規定,現決定對泗洪正順速遞有限公司罰款貳仟元。
(來源:泗洪縣公安局治安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