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縣人民法院依法判離了一起離婚案件。
江某與黃某於2014年在外務工時相識並結婚。2016年7月江某生育兒子後外出長沙某娛樂場所打工,其丈夫黃某外出廣東從事裝修工作。江某在娛樂場所務工期間結識了一些吸毒人員,聽說販賣毒品輕鬆並且來錢快,便走上了販毒這一條不歸之路。不久江某因販賣毒品被警方抓獲並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目前一直在某監獄服刑。
2020年8月,黃某向平江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江某離婚。法院受理此案後,及時將相關訴訟材料寄送至江某服刑所在的監獄。開庭當天,承辦法官將法庭「搬進」監獄,在管教獄警的見證下充分保障了江某的訴訟權利。雖然已經服刑三年多,江某對與黃某的婚姻仍舊抱有一絲幻想,希望黃某能夠給她改過自新的機會,並解釋之所以走上販毒這條不歸路是為了改善家庭經濟條件。對於江某的辯解黃某不置可否,堅決要求離婚。法院審理後認為江某因販毒被判處長期徒刑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雙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最終判決雙方離婚,共同之子由黃某撫養。
法官說法:販毒是一種嚴重危害社會穩定的一種罪行。經濟困難、生活壓力等因素都不是走向販毒這條違法犯罪的理由和藉口。一旦走向這條不歸之路,不僅會受到嚴厲的懲罰,也會給家庭造成巨大的傷害,影響子女的健康成長。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通訊員王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