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夫婦倆奮鬥多年
終於圓了在上海金山買房安家的心願
沒想到
事後得知自己買的房竟是「兇宅」
還是「三手」的……
近日,上海金山法院審結了
這樣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
2019年11月底,朱某夫婦通過中介,用131萬元的市場價從王某手中買了一套房,還順利辦理了過戶。
2020年3月初,朱某夫婦裝修好房子準備搬進去時,鄰居對夫妻倆買房的行為深感「敬佩」。
一頭霧水的夫妻倆和鄰居攀談一番後了解到,該房屋內曾經發生過兇殺案。鄰居說,這房子之前都是出租的,上一任業主一直嚇得不敢來。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夫妻倆經過多方打探,最終證實了鄰居的說法。
原來,13年前,第一任女業主被殺害在該房屋內,隨後男業主將以82萬元的價格賣給王某。
王某在付了80萬房款後,才知道這個房子是「兇宅」。之後,王某始終將房屋對外出租。
和王某協商退房未果後,朱某夫婦向上海金山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房屋買賣合同並返還購房款。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朱某夫婦認為:
涉案房屋內發生過非正常死亡的事情,會嚴重影響房屋的價值並造成30%的價值貶損。他們是按市場價購買的涉案房屋,如若不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王某應返還30%的購房款。對此,王某反駁道:
非正常死亡事情距今已有13年,並不會影響房屋的實際使用。自己與朱某夫婦倆見過一面,房屋買賣是通過中介進行的,中介應該已將房屋相關情況告知。
此外,為避免爭議,當初在購房協議中加了一條『乙方了解此房屋的信息,對此無異議。』因此不同意朱某夫婦的訴訟請求。
中介則表示:
當時出售的房屋是四樓,此前一度認為兇殺案發生在二樓,問及王某時,王某也默認了,因此對該房是「兇宅」的事情並不知情。最終,經法院多次調解,王某同意返還朱某夫婦30萬元房款,中介則退還中介費。
發生過自殺、他殺等非正常死亡事情的房屋,常被稱之為「兇宅」。房屋出售人在出售房屋時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如實將相關信息告知買受人。否則,有可能因欺詐或重大誤解被撤銷房屋買賣合同。
值班編輯丨黃秀寧
值班校對丨麥雪莉
值班主任丨唐海波
值班編委丨王 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