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8日上午,高速交警一支隊九大隊民警在太谷服務區集中檢查「水澆剎車」違法行為。從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共檢查大型貨車68輛。檢查中發現有「好、中、差」三種情況。一種「好」的情況是駕駛員已經拆除淋水裝置,有5輛。另一種「中」的情況是車輛安裝了淋水裝置,但水箱內是空箱未加水的,有47輛,對此種情況,民警責令其拆除裝置,並發放宣傳告知提示後登記放行,如果再次發現後將對其駕駛員處罰;還有一種「差」的情況是淋水器中裝有水且輪鼓溼潤的,有16輛車,說明已經使用了「水澆剎車」,民警責令其放水並拆除裝置,同時留存影像資料,要求駕駛員到大隊接受處罰。與往年同期相比,貨運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有了明顯增強。
(發放告知提示宣傳單)
從10月22日以來,大隊按照第四季度交通安全管理的部署要求,積極開展秋末冬初的事故預防工作,提前研判,通過交通廣播,自媒體平臺發布「禁止使用水澆剎車告知提示」,路面顯示屏字幕提示等措施,廣泛開展交通安全提示。同時大隊積極協調太長公司有關部門,停止在太谷服務區為貨車淋水裝備內加水,並與路政部門開展聯合整治「水澆剎車」集中行動,形成嚴查嚴管態勢,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路警聯合整治)
從10月22日以來,大隊開展專項整治行動6次,發放宣傳資料1200餘份,查處「水澆剎車」違法行為56起。
(信息來源:一支隊九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