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從源頭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隱患,
保障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
近日,煙臺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部署
《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風險隱患
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動工作方案》
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1月18日早6時許,交警五大隊執勤民警在轄區火炬大道與海興路路口設卡查車過程中,發現一輛牌為魯K·528**的小型白色貨車載著滿滿一車紙板涉嫌超載,且紙板高出車頂兩米多、車廂內的貨物部分懸空,搖搖欲墜,完全遮擋駕駛員視線,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執勤民警立即對其進行查糾。
經核查發現該車超過核載質量達30%以上50%以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交警對其處以500元罰款、計分6分的處罰,並責令其將超載貨物卸下進行轉運。
眾所周知,
貨車若長期處於超負荷運轉狀態,
車輛的制動和操作等安全性能會迅速下降,
極易引發剎車失靈、車輛側翻、
追尾等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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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載行駛會使輪胎發生變形,加大摩擦,導致輪胎壽命縮短,極易發生爆胎事故。
貨車超載後轉向沉重,離心力增加,影響汽車操縱性能,延長制動距離甚至導致制動失靈。超載貨車在轉彎時離心力遠高於正常貨車,極易發生側翻。
車輛超載會使安全技術性能發生改變,關鍵部件損耗嚴重,大大縮短車輛的使用壽命。且超載車輛嚴重破壞公路、橋梁等公共設施,給公路、橋梁結構帶來災難性的打擊。
貨車超載害人害己,
提醒各位貨車司機及各相關企業,
務必遵守法律法規,
切勿心存僥倖超載行駛,
別讓「貨車」變「禍車」!
來源| 煙臺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