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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犯罪嫌疑人黃某今年26歲,經常無所事事,在社會上遊蕩。
7月8日凌晨2時許,黃某喝酒後逛到霞林街道永福路,因囊中羞澀,起了盜竊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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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夜深人靜。見到路邊停放著一輛輛小車,黃某想著「碰碰運氣」,萬一遇到粗心車主未鎖車門的,也許可以撈點錢花。於是,他上前挨個拉車門。拉了幾部後,一部銀灰色的長安牌小轎車門真被他拉開了。
黃某心中竊喜,飛速鑽進去翻找起來,沒有找到錢財,卻被他發現車鑰匙竟然插在車上。黃某想著總不能空手而歸,自己沒有車用,不如就把這部車偷回去自用。
在欲開車時,他記起自己喝了酒,不能酒後駕車,還是找個代駕司機穩妥些。在找來代駕司機幫他將車開回家後,黃某輕鬆睡起了大覺。
當天上午,車主祁某發現自己的小車不翼而飛,於是向霞林派出所報警。7月8日下午,民警根據視頻研判,迅速鎖定了黃某位於荔城區荔園南路的落腳點,並成功將其抓獲。
在審訊中,黃某對自己盜竊小車的事實供認不諱。在被問及為何找來代駕司機來開別人的車時,黃某稱酒後駕駛是違法犯罪的事,容易釀成大禍,自己只犯小案,不犯大案。如此回答,讓審訊的民警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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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黃某年紀輕輕,卻已於2015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間,先後10餘次因盜竊、詐騙、尋釁滋事等被公安機關處罰過,他卻屢教不改再次作案。
7月23日,盜竊犯罪嫌疑人黃某被城廂公安分局執行逮捕。
樂樂提醒:
車主們下車時,
務必檢查是否有遺漏的
貴重物品
千萬別被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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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平安城廂、網絡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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