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
有網友@清遠交警 反映
自己在清遠轄區因為車前放置物件
被罰了50塊
很是不解
跟小編討說法來啦
其實懸掛一些形狀較小的飾品,對駕駛員視線造成的幹擾並不明顯,交警部門大多以批評教育方式為主,提醒車主對這一方面引起重視。但是對存在明顯影響駕駛員視線的掛飾或擺件,交警部門將依法對駕駛員進行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另外,《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六條第四項規定:駕駛機動車在駕駛室的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物品的,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五十元罰款。
不少車主喜歡在車內掛上佛珠、葫蘆,公仔等物件,對車內空間進行裝飾,雖然這些物件都不大,但同樣會對駕駛人有一定的幹擾。
有的車主還會在汽車後車窗玻璃放靠枕、玩偶之類的提升車內顏值。但是如果影響到行車安全了那可就需要警惕了。
然而對於香水瓶、平安符等堅硬的擺件如果放置在車上,車輛一旦發生意外,安全氣囊在彈出時會將這些東西彈飛出去,一旦碰到我們,就會對我們造成嚴重的傷害,總之來說,像這類的飾品掛件儘量不要放在車內,以防對我們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
有時候還會看到有的車主的後車窗,幾乎塞得滿滿當當的公仔。這樣會讓駕駛員無從判斷後方車輛情況,在變道或超車時,很容易因為誤判釀成事故。據專業安全組織測試:因懸掛在駕駛室前部的飾物的晃動,會使駕駛員的反應速度因此降低5%~7%,長時間在在這種狀態下駕車,會增加駕駛員的視覺疲勞程度。【警花說】盜竊柴汽油案件多發,對付「油耗子」最強攻略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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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清遠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