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69歲的退休老翁,不堪鄰居唐狗的吠叫聲滋擾,去年11月20日將六粒止痛藥塞在兩條芝士腸內餵食。
剛好李姓女狗主回家,她見到老翁在她家花園外有所動作,應該是扔了什麼東西進去,於是,她加快腳步趨前看,始知被告放了兩條芝士腸,但懷疑裡面有東西,於是拆開芝士腸,發現每條均塞了三粒不知明藥丸。
李對此感到生氣,報警處理,而後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被告自辯,這些藥丸是他用來舒緩痛風的止痛藥「克痛」,服用後容易產生疲倦。他又指,隔壁的狗從去年初開始實在吵得利害,而且三番五次跟狗主溝通,反映過情況也沒改善。
那天,這隻狗同樣從上午叫到下午,他實在忍不住了,於是想到自己的藥品,就放在芝士腸內,想要狗吃了會不會安靜些!
在香港,虐待動物不是小事情,特別是香港有一條貓狗條例,從上世紀50年代立法至今,包括任何人不可以屠宰貓狗,一旦發現,最高刑罰5千元及監禁半年。
法庭面對這種案件也不敢怠慢,還請專家對藥物的各種認證,專家說,指出狗若服用涉案劑量的含阿士匹靈及咖啡因藥物,可引致憂鬱、焦慮、嘔吐、食慾不振、腹瀉、呼吸加速、抽畜等等等等,嚴重更會引起高血壓、心律不正、昏迷,甚至死亡等等等等。
總之,老翁的行為是不對的,而且老翁也承認,他就是不知道藥劑的份量以及被狗主發現的能後果,於是求情法庭給與寬恕。
但控方質疑,被告平時服用劑量不過一至兩粒,他故意餵食6粒給體積比他細小的狗,是要令牠受到傷害。老翁當然否認,強調自己吃藥只是感覺到累而已,而且自己又不是專業,若真的要害狗,為啥不給毒藥吃不是更快?
最後,裁判官陳志輝不接納,認為狗不能服用成人藥物是普通常識,被告意圖一次過餵狗食6粒藥,明顯有意圖令牠受到不必要傷害,狗主能及時發現是不幸中的大幸。
判處老翁監禁4星期、緩刑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