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應急管理部門、消防救援機構宣傳中心等旗號聯繫各單位,免費講授消防知識。講座結束後,他們會拿出一些滅火器、防煙面具等器材進行推銷。
不法分子學習消防專業術語,並製作可信度強、仿真度高的假證件、假文件,冒充執法人員對單位或場所強行檢查,然後以場所存在火災隱患為由,進行「高額罰款」。一旦收取罰款後,就逃之夭夭。
不法分子冒充消防部門工作人員到各單位進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檢查後往往以滅火器、煙感報警器、應急燈等消防器材配備不足或損壞為由,推銷不合格消防產品。
手段四:
傳真至單位帶有消防部門公章的緊急通知文件,要求企業單位進行新的消防安全條例培訓,並將培訓費存入私人銀行帳號。打著「消防安全」等旗號,到處徵收「押金」,並聲稱只要在一定時段內不發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就能全額退款。
冒充消防執法人員高價推銷各類消防書籍、圖冊和音像製品等。
不法分子假冒上級消防執法人員,自稱 「便衣督察」,以恐嚇、威脅舉報等手段推銷消防產品、承接消防工程。
手段八:
不法分子在對企業進行電話營銷的過程中,自稱是消防部門工作人員,強行向各企事業單位推銷培訓書籍及消防器材,一旦企業提出異議,他們則以消防審批、驗收不合格等理由相威脅,迫使被害人就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