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東西,你也不能寄往美國了
心路獨舞
本周一,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巴爾的摩外勤辦公室宣布,將繼續沒收沒有得到批准或偽造的COVID-19防護設備和藥品,其中就包括連花清瘟膠囊。周二,賓州首府Harrisburg的海關邊境官員在檢查一批國際快遞的時候,發現並沒收了一批(1200顆)來自香港的連花清瘟膠囊,這個在國內用於治療COVID-19病人的中藥膠囊,因為療效在美國並沒有經過系統的研究和驗證並通過FDA批准,被認為是非法藥品而銷毀。除了連花清瘟膠囊外,沒得到FDA批准的測試盒,假冒N95口罩,硫酸羥氯喹、氯喹和阿奇黴素仿製品,六神膠囊,仿造的血糖儀器ACCU-CHEK試紙等也被沒收和銷毀,而涉案的相關人員正在接受美國政府的調查中。
(新聞連結:https://www.cbp.gov/newsroom/local-media-release/cbp-baltimore-field-office-continues-seize-counterfeit-and-unapproved)
所以,這個東西最好不要往美國寄了,很少量給私人用的,運氣好不被截獲還好,但是一旦被海關人員發現並截下來了,麻煩可能比較多,尤其不少中藥製劑裡面含有能發汗和退燒的麻黃,這在美國屬於管制藥物,被發現了肯定麻煩不少。
在美國,一種藥品是否需要獲得FDA 的批准取決於該產品是否符合非處方藥(縮寫OTC,Over The Counter)藥典專著,也即FDA已確認的安全有效藥物,如果符合可以無需FDA批准即可進行銷售。如果藥品不符合藥典專著,則需要通過動物和人類臨床測試,就像前面談過的瑞德西韋的雙盲實驗就是其中很關鍵的一步,測試數據經獨立機構審核後再交給FDA審核批准,如果數據顯示藥品預期用途利大於弊,則會批准;如果銷售既不符合藥典專著也未經批准的新藥,是違反FDA 法規的,目前的連花清瘟膠囊就屬於後一種,而使領館給在美國的留學生派發的健康包裡就有這個,嗯,我不敢往下想了。
迄今,連花清瘟膠囊走出國門的路途有點坎坷,先是瑞典對其禁止進口。根據瑞典媒體報導,瑞典海關實驗室對這個抗新冠中藥進行了檢測,聲稱其成分「只有薄荷醇」。薄荷醇是薄荷葉片製造的一種環類單萜,作為薄荷油的主要成分,被廣泛使用在潤喉糖和口腔衛生用品當中,它是一種輕微止痛、麻醉的藥物,被廣泛應用在止癢、曬傷(清涼作用)、鎮痛膏布等中,至於治療新冠恐怕只能幫助減輕一些症狀而已。瑞典藥管局與海關署將連花清瘟定性為「未經許可不得從申根區以外的國家運輸」的藥物,一經查出會被扣留在邊境然後銷毀。
無獨有偶的是,加拿大醫生也警告服用蓮花清瘟膠囊須謹慎。儘管這種膠囊在加拿大市場上合法銷售,但是一些加拿大醫生對它治療新冠肺炎的療效持懷疑態度,他們提醒大眾一定要慎用,尤其是能夠緩解一種疾病的症狀並不意味著治療這種疾病本身,以退燒止痛藥泰諾(Tylenol)為例,新冠肺炎患者可以用它來退燒,但是它並不能殺死新冠病毒。連花清瘟膠囊中含有常被用於治療感冒和流感的連翹、金銀花和板藍根等中藥材,多是幫助緩解症狀的,因此不能誇大其療效。
我想聲明的是我並不反對中藥,但我想畢竟人的生命是至上的,如果說一種藥物有效,就應該經過獨立、嚴格、系統的測試,給出數據證實,然後走正規渠道批准,這是造福人類的事情,相反不經系統測試、沒有嚴格數據支撐就給人用的話,有可能會造成預想不到的後果,譬如淄博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心醫院藥劑科就曾經在「藥物不良反應雜誌」上報導過「連花清瘟膠囊致過敏反應合併肝損傷」的病例,這些都是需要進一步跟進做系統測試和評估的,至於說美國海關攔截是政治意圖遏制中國發展那完全是扯淡了。
隨意就好、謝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