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拍賣的案涉抵押房產,承租的酒店既不與買受人籤訂租房合同,也不搬遷騰空。
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組織執行幹警、公安民警、社區幹部等30多人開展強制騰空專項執行行動,依法騰空房產1700多平方米。最終促進雙方當事人和解,實現案結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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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執行人福清匯通農商銀行與被執行人林某峰、陳某英產生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經法院審理判決林某峰償還申請執行人借款本金1950萬元及利息。若未及時履行,申請執行人對被執行人抵押的不動產拍賣所得款享有優先受償權。
該案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經傳票傳喚,仍未到法院報告財產。為此福清法院拍賣案涉抵押房產——福州市臺江區某處二層商場,買受人郭某某以最高價1800餘萬元競得該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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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涉房產坐落於福州市臺江區,該房產分別由3個承租人——昂立教育、希望美術教育和加盟海友酒店的福州萬亞酒店租用。此次騰空行動前,執行幹警已協調昂立教育、希望美術教育與買受人郭某某籤訂了租房合同,不需要騰空其所租用的場地。
但加盟海友酒店的福州萬亞酒店卻遲遲不與買受人籤訂租房合同,也不搬遷騰空。其間,執行幹警多次要求萬亞酒店負責人林某山到現場,對是否繼續承租或者如何騰空作出表態,但對方遲遲沒有現身。因此法院專門組織此次強制騰空專項執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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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執行幹警到場後向酒店經理說明情況,酒店經理稱無法得知負責人下落,也不提供電話。經辦人何明宣讀相關法律法規,正式宣布開始騰空行動。隨著外圍警戒線的拉起,執行工作有序開展起來。
此時,一位自稱萬亞酒店實際經營者的人來到執行現場,請求暫時不要騰空,希望與買受人商談租賃事宜。經過現場協商,該經營者最終籤訂了租賃合同,並同意給付佔用期間的租金,維護了申請人和買受人的合法權益。
典型的不見棺材不落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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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海峽法制報、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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