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問,說一個5人座的轎車,5個大人+小孩這種組合算超員嗎?
現在很認真的告訴大家:絕壁是超員!
大多車主是這樣認為的:
孩子6個月左右才能坐立,現在這麼小,坐都坐不穩,肯定需要被抱著。再說了,小孩又沒佔座位,應該不算超員吧?
那麼5座車坐滿5名大人
再抱一個不滿月的小孩算超員嗎?
私家車的載人數是以車輛行駛證上標明的核載人數為準。交通法規中關於」超員「的規定中,並未對乘車人員的身高、體重、年齡等作出規定,而只是規定了「數量」。所以,一輛核載5人的汽車,多出來一個兒童(即使是懷抱在父母懷中的嬰兒)也屬超員。
切記:是否超員是根據實際乘車人數是否超過核定人數的標準來計算,實際乘車人數是不區分大人或者小孩的!
如果超員,將如何處罰呢?
法規規定,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
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
罰款100元,記3分,
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
罰款200元,記6分。
對於核定5人的私家車那麼5個大人+一個小孩按照核載人數算,一個小孩已經達到20%以上,將被罰款200元,記6分。
超員還意味著有些乘客不能獨立坐在座位上,不能繫上安全帶,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在沒有任何保護中容易被甩到車外受傷。如果我們將寶寶抱在手中或是放在腿上,孩子更容易受到傷害!
當汽車以50公裡/小時的速度發生撞擊時
高速公路上發生意外
巨大衝擊力會使孩子像「炮彈」一樣向前飛出去
光靠成人雙手的力量完全不可能抱得住。
希望大家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請對自己及他人負責
不要為了一時「方便」
造成悔恨終生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