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男票是個很僑情的人,尤其反應在開車停車上。
這不前些天出去玩耍,路過一個便利店正好去買些吃的,他非說那個地方禁止停車。
我立刻蹦了:「我在車裡坐著能算違章,你懶得買吧?」
接下來就是一頓噼噼啪啪唇齒站...
於是特意研究禁止停車的地方,人在車裡坐究竟算不算違章?
呃呃呃...
原來還真有些禁止停車的地方,人在車裡坐著或者是路邊買瓶水也是違章。這要視情況來看。
首先要看標誌
如果路邊是藍底紅岔的標誌,或者是馬路邊一條黃色的油漆線,駕校學過的,黃色實線表示牆,牆自然不管什麼時候都不能停車的,挺過去就撞了。
這類型的標誌一般都出現在道路比較狹窄,車流量又很大的地方,比如市中心、景區和飛機場。如果在這些地方臨時上下車或者是車主在車上坐著也不是要被違章牌照的,因為一般這樣的路段都是電子警察或者是攝像頭,這些電子設備是不會判斷車上是不是有人,你挺多長時間的,只要你在那個範圍內出現就會被抓拍。
也有車主很機智,這種路段停車的時候打開雙閃,或者是掀開後備箱,表示自己的車輛有故障被拍違章了以後再去行政複議。
這種做法我們是不提倡的,首先影響安全,其次複議既浪費時間又有失敗的肯定,所以車主們遇到這些地方最好還是別停了。
另外一種情況標誌是這樣的
藍底上面紅色的斜線或者是白色和黃色相間的虛線,這個標誌的意思是禁止長時間停車,多長時間算是長時間呢?有人說一兩分鐘,有人說三五分鐘,還有人說只要停車不熄火,人不離車就不算長時間。
關於這一點交規裡沒有明確規定,一般的現實生活中是這樣的:「交警說你時間長,就長;說你時間短,就短。」就和去美國辦籤證一樣,取決於籤證官的主觀判斷。
人不離車車不熄火,算臨時停車?
這個說法顯然是不對的,萬一你在車上呆一個小時呢?所以通常的理解,禁止長時間停車,是允許乘客上下車,或者是稍等個兩三分鐘是沒什麼關係的。但如果從監控視頻中察覺駕駛員在停靠期間離開車輛,哪怕事實上你沒有熄火,因為監控裡是沒有辦法判斷車子是否熄火的,有多半的情況都算是違章。
在實際情況下,當你停車之後,如果發現交警向你的方向靠近,那麼就意味著,允許你停車的時間已經到了,當然交警過來不會直接貼單子,而且告訴你車要開走了。但如果交警來了,你不在車上,那一個罰單就妥妥的了。
當然如果你對罰單真的存在異議,也可以申請複議。
複議流程:
做完這些之後就可以等著了,不過這個等待過程可能比較長,車友需要有些耐心。
最後,聞靜還是提示小夥伴們,為了節約錢財,也為了安全,停車時注意一些,嚴格按照按交通標識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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