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全球SER政策源於集團SER精神。本SER 行為準則共有七個部分。第一部份為商業道德規範的標準;第二、第三與第四部份分別詳述了勞工及人權、健康與安全與環境方面的標準;第五部份則詳細的列出遵守此準則所需之基本管理要素;在第六與第七部份則闡述富士康在衝突礦產與反貪瀆政策方面的聲明。
I. 道德規範
1)廉潔經營;2)信息公開;3)無不正當收益;4)公平交易、廣告和競爭;5)身份保密及匿名申訴;6)社區參與;7)智慧財產權保護;8)隱私權保護;9)禁止報復
II. 勞工及人權
富士康根據國際社會公認標準及適用的法律法規,尊重工人的人權,並維護他們的權益。該標準適用於所有的工人,包括了正式工,短期工,實習生,臨時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工人。
1)自由選擇職業
2)不用童工及未成年工保護
3)女職工生育保護及健康保護
4)不歧視
5)人道待遇
6)工資與福利
7)工時
8)自由結社
III. 健康與安全
本準則在起草時參考了公認的管理體系(如OHSAS18001)和國際勞工組織(ILO)的職業安全與健康指南。富士康健康與安全標準是:
1)機器防護
2)工業衛生
3)職業安全
4)應急準備與響應
5)職業傷害與疾病
6)人因工程
7)宿舍和餐廳
IV. 環境
富士康展開的所有活動將會以環境為本。這裡「環境」一詞包括產品、園區及對周遭生態環境的影響。產品及園區這兩項已被本行為準則所規範。至於第三項對周遭生態環境的影響,富士康已規劃了與此準則一致的環境保護計劃。本準則在起草時參考了公認的管理體系(ISO14001)和生態管理與審核體系(EMAS)。
1)產品含量限制
2)化學及有害物質
3)廢水及固體廢物
4)廢氣排放
5)環境許可證和報告
6)汙染預防和資源節約
V. 管理系統
富士康建立了範圍與此準則內容相關的管理體系。管理體系被建立來確保:(a)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客戶對供應商運作與產品的要求;(b)符合本準則;以及(c)識別並降低與本準則有關的經營風險。另外,管理體系應當推動持續性的改進。
管理系統包含以下要素:
1)公司的承諾
2)管理職責與責任
3)法律和客戶要求
4)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
5)附有實施計劃和措施的績效目標
6)培訓
7)溝通
8)員工回饋和參與
9)審核與評估
10)矯正措施
11)文件和記錄
VI. 禁止使用衝突礦產
富士康在此聲明嚴格遵守國際組織及行業的有關規定,不接受及不使用來自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其周圍國家和地區的「衝突礦產」,並要求供應商追溯所有產品中所含的「衝突礦產」 ,包括金(Au)、鉭(Ta)、錫(Sn)和鎢(W) , 的來源及提供相關信息。此外,富士康要求其下遊供應商履行禁止衝突礦產有關的法律要求。
VII. 反貪瀆政策
富士康堅守誠信文化,誠信經營,並承諾完全遵守國際及國內有關反貪瀆與反賄賂之法律法規要求,對於任何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或活動採取零容忍政策。嚴格禁止任何貪汙、賄賂、盜用公款及其它不正當收益活動。所有員工每人每年須安排至少 2 小時的反貪瀆訓練。此外,富士康要求下遊供應商、廠商及客戶嚴格執行最高標準的反貪瀆政策以作為合作夥伴之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