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先加我微信的,我想不起來了。但是,點開第一個微信紅包的那個瞬間,那種既激動、又害怕的感覺,到現在還記得很清楚。」
2017年11月,陳旭昱通過社會招考,成為了長興縣洪橋鎮交警中隊的一名輔警,他的第一個工作崗位就是在窗口處理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也就是從那時起,陳旭昱與專門倒賣駕駛證分數、幫人處理違章的單某某等人有了交集。
「單某某他們經常會來窗口處理車輛違章行為,接觸多了,就熟悉了,還加了微信好友,後來慢慢知道了他們就是『黃牛』。」在調查期間,陳旭昱回憶起與「黃牛」初識時的情形後悔不已,「當時覺得只是交個朋友而已,沒想到自己會走到這一步!」
從單某某開始,陳旭昱陸陸續續與8個「黃牛」加了微信好友。2019年8月,為了方便「交流」,陳旭昱又重新申請了一個微信號,專門用來與「黃牛」聯繫,收取紅包。
「加陳旭昱好友,給他發紅包,就是為了處理違章的時候,能讓他關照我一下。」面對調查人員的訊問,「黃牛」單某某說。
為了打擊交通違法處理領域的「黃牛」,2019年4月開始,對於在1本行駛證上使用超過4本駕駛證處理交通違法行為的,需要經過嚴格審核,確屬處理人本人違法的方可處理;高清攝像頭拍攝的交通違法行為,必須由違法行為本人到窗口處理。
這樣的規定,讓「黃牛」的「生意」一下子變得難做了,於是,他們紛紛尋找生存的「縫隙」。
「雖然對於上述兩種情況處理平臺會跳出預警信息,但主要也是由我審核,只要我不說,也是能處理掉的。」
陳旭昱說,這便是他幫助「黃牛」們尋找的「縫隙」。
幫助查詢機動車違法信息、在違法人本人不到場的情況下幫助處理交通違法行為、在資料不齊全的情況下睜隻眼閉隻眼······「黃牛」們的每一個訴求,陳旭昱都儘量滿足了,作為交換,「黃牛」們在每次獲得幫助後,都會向陳旭昱發一個微信紅包以示感謝。
自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陳旭昱以微信紅包、支付寶轉帳等形式收受人民幣共計27.9萬元。
在對陳旭昱案件審查調查過程中,調查組逐一梳理匯總「黃牛」行賄金額,對涉嫌刑事犯罪的單某某等3人予以監察立案,並連同陳旭昱一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在對「圍獵者」進行嚴查的過程中,長興縣紀委縣監委進一步加強了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的緊密協作,完善問題線索移送、個案協商、交辦等制度機制,形成合力、同向發力。
2020年9月21日,陳旭昱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長興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受賄所得人民幣27.9萬元予以沒收。與此同時,「黃牛」單某某、朱某某等人因犯行賄罪,也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行賄和受賄就是一塊硬幣的兩個面,在查處受賄犯罪的同時嚴懲行賄人,壓縮『圍獵者』的生存空間,剷除腐敗滋生的土壤,為營造風清氣正的環境持續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