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交警李富龍離開我們已經整整12天了,在交警銀杏中隊辦公室,我們看到他的辦公桌依然保持著先前的整潔。他生前的點點滴滴不斷被大家提起。今天我們就來講述一個有關他的故事:
「我們一起工作時,他經常對我說,嚴格執法是為了駕駛員和行人的安全,在糾正查處交通違法行為時,駕駛員被處以罰款在所難免,但總有人會說情,他從來都是秉公執法,不徇私情。經過他處罰的駕駛員不計其數,但從未發生過一起執法有誤或群眾投訴的事件。」汶川交警城鎮中隊的張勇在追憶昔日的戰友李富龍同志時如此說道。
2013年1月9日,一輛車牌為川U20878的客車載著3名乘客和滿車煙花爆竹從成都方向駛向九寨溝。違規運載煙花爆竹的客運車輛就像一顆「移動的炸彈」,稍有不慎就會釀成車毀人亡的慘劇,甚至造成更嚴重的重大安全事故。當這輛「炸彈」客車經過汶川縣銀杏客運車輛檢查點例行檢查時,被李富龍擋獲後,對他進行了相關法律知識的普及教育,指出了他的違法行為和嚴重後果。司機陳冬貴為免受處罰,將李富龍悄悄拉到一旁,一邊說道:「兄弟放我一馬,我們經常都是跑這條線路的,也會經常打照面的」。一邊將兩包中華香菸和一千元現金往他的包裡塞。面對這樣的情形,李富龍並沒有一絲遲疑,而是迅速阻止了陳冬貴的行動,並說:「請你自重,我們這的交警不吃這套,我們是依法執行、堅持原則的,你的錢和香菸代替不了處罰。」
陳冬貴當時很不理解,認為李富龍就是個木腦殼,送錢都不要,但有了那次教訓後他也再沒偷運過煙花爆竹。「我很感激他,要不是他及時的制止,嚴厲的處罰,那我還心存僥倖,肯定會多運幾次,萬一出了事爆炸了,那就是再多的錢也買不回人命了。」聽到違法違規運輸煙花爆竹發生事故的報導多了,陳冬貴覺得很後怕。「想到這樣一位為我們生命安全,嚴肅執法的警官為救別人犧牲了,真的很惋惜,希望他走好!」(圖片為李富龍現場執法的留影與文字講述內容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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