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越來越炎熱了
夏天要來了
這也意味著颱風季即將來了
3月28日,廣東出臺了
我國第一部防汛防旱防風地方法規
《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條例》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劃重點!
即日起,颱風、暴雨期間,
不按規定停工、停課的或將受處罰!
相關負責人表示,《防洪法》和《防汛條例》已實施多年,需要針對我省三防工作特點進行細化補充。對防颱風問題,國家法律法規都沒有明確規定,制定《條例》可使防風工作有法可依。
《條例》規定,廣東汛期一般為每年四月中旬至十月中旬。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風指揮機構根據雨情、水情,結合防汛工作實際確定並公布每年全省汛期起止日期。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風指揮機構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並公布本行政區域提前進入汛期或者延後結束汛期。
《條例》將近年廣東防禦強颱風時行之有效的創新機制——「聯合值守」納入。「傳統會商機制是各部門坐在一起聯合會商,再回去分頭落實,參加會商的人員往往也不固定,信息來來回回,也降低了效率。聯合值守實現了多部門信息快速共享,決策與信息實現同步。」相關負責人介紹。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聯合值守機制,在相應級別應急響應期間組織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或者其指派的人員進行聯合值守。
《條例》提出,受颱風、暴雨、洪水災害嚴重威脅的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防汛防旱防風指揮機構應當根據受影響的程度和應急預案,宣布採取停課、停工、停產、停運、停業等一項或者多項必要措施。
上課期間宣布停課的學校或者上班時間宣布停工、停產的用人單位應當為寄宿、在崗以及因天氣原因滯留學校、單位的學生、工作人員提供安全避難場所或者措施。
單位和僱主在與個人籤訂勞動合同或者僱傭合同時,可以對上述停課、停工、停產、停運、停業期間的權利義務、薪酬福利等作出相應約定。
《條例》還規定,未按照規定停課、停工、停產、停運、停業的,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處罰。
條例清楚了
當然還要知道最新的天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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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將繼續陰天有雨
出門要記得帶雨具啦
今天我區多云為主,局部有短時陣雨,感覺清爽舒適,最高氣溫25.5度,最低氣溫23.2度,昨夜至下午4時,有微量雨量記錄。
預計,4月1日陰天,有陣雨;2至3日多云為主,日間可見陽光,氣溫逐步回升。近期天氣變化節奏快,請及時留意最新預報。
未來三天天氣預報如下:
4月1日,陰天,有陣雨或雷陣雨,氣溫18到22度,東北風2到3級,陣風4級,溼度70%到98%;
4月2日,陰天轉多雲,氣溫18到25度;
4月3日,多雲,局部有短時陣雨,氣溫20到26度。
未來24小時人體舒適度:白天人體舒適度6級,表示較舒適,溫暖;早晚人體舒適度4級,表示較舒適,涼爽。
最後提醒一下大家
明天周一
記得調好鬧鐘
準時上班上課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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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阮曉雯
責任編輯丨李秀華
監製丨夏景星
來源丨廣東發布、廣州日報、新會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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