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來了
神獸已經出籠~
6月24日,興安盟科右前旗索倫鎮,15歲的小佟駕駛摩託車在路上行駛。在經過一處交叉路口時,並沒有減速觀察,結果與右側一輛輕型普通貨車相撞。由於沒有佩戴安全頭盔,致使小佟發生碰撞時傷勢比較嚴重。
因小佟未達到法定年齡駕駛摩託車上路行駛,民警免於對其進行處罰,其父親賠償了貨車的維修費用。隨後,民警對小佟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並一再告誡父親以後要加強對孩子的監管和交通安全教育。敲黑板!為什麼未成年人不能駕駛摩託車?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摩託車駕照與汽車一樣必須年滿18周歲才能申領。也就是說,如果未成年人駕駛摩託車,肯定是屬於無證駕駛。違法的!是違法的噢!
16周歲以下為無民事能力行為人,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為限制民事行為責任人。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基本 沒有自己的收入來源,一旦過失導致發生交通事故,幾乎不能承擔民事責任,無法賠償事故損失。
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低,喜歡追求刺激,容易超速。在駕駛過程中如突發交通狀況,未成年人難以作出正確判斷處置,極易發生交通事故。同時,摩託車俗稱「肉包鐵」,其安全性能低。不允許未成年人駕駛摩託車,也是對未成年人的一種保護。
興安盟交巡支隊提醒大家
暑期尚未結束,要做好對孩子的監管看護
家長與孩子都要遵守交規則
不要抱有任何僥倖
是對自己和孩子最大的保護
最後
祝所有同學有一個快樂充實的假期
■ 全程高能!烏蘭察布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演練活動
■ 夜幕中撞馬逃逸 監控下無處遁形
■ 「張冠李戴」,奈曼一男子套用自家其他車牌照被罰3000元,扣12分
▎素材來源:興安盟科右前旗公安局交巡大隊
▎通 訊 員:白璐
▎投稿郵箱:1909781284@qq.com
▎責任編輯:劉珈彤
▎審 核:張 瑞
如果喜歡,請點亮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