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三輪摩託車與一輛小貨車相撞,當民警到達現場處理事故時,三輪車駕駛員還處於醉酒狀態。
9月16日18時20分,羅平縣公安局鐘山派出所接到報警,在轄區狗街居委會清水河村至普理村路段一轉彎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當事人一方懷疑另一方駕駛員酒後駕駛。接到報警後,值班民警迅速帶齊裝備趕赴現場。抵達事發地,民警發現,肇事的是一輛小貨車和一輛無牌三輪摩託車,過往車輛全部受阻,很多人圍觀事故現場,場面混亂。出警民警一邊維持現場秩序,一邊展開現場調查工作。民警找到雙方當事人詢問情況,三輪車駕駛員是李興某,男,現年60歲,說話語無倫次,還酒氣燻天,拒絕配合民警開展工作,也不提供家屬的電話號碼,在事故現場大吵大鬧。民警耐心勸說後,李興某方才配合民警做完酒精含量呼氣檢測,檢測結果為440mg/100ml,已屬嚴重醉酒狀態。
經了解,李興某駕駛無牌三輪摩託車從清水河村往普理村方向行駛至回頭彎進彎處時,與對向行駛而來的由朱某駕駛的輕型自卸貨車相遇,兩車避讓不及,三輪摩託車撞到自卸貨車駕駛室側門後,翻倒在地,李興某頭部、腿部、手肘處皮膚擦傷。民警詢問李興某要不要立即到醫院治療,但李興某說,只是擦傷,不需要到醫院治療。現場勘查完畢後,民警撤除現場,恢復交通,並依法將李興某帶至衛生院抽血留樣送檢。
李興某酒後駕駛無牌三輪車與小貨車相撞,不配合民警開展工作,還公開辱罵,民警依法取證後將其交由家屬帶回看管醒酒。17日下午,酒醒後的李興某到派出所處理事故,對自己酒後駕駛機動車,和自己酒後失態的種種行為感到十分羞愧,也表示自己很後悔。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你以為酒駕是這樣
其實你可能是這樣
「醉酒駕駛屬於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醉酒後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輛將構成犯罪,即使是在道路上挪車也將構成危險駕駛罪受到法律的追究。提醒駕駛員朋友們不要心存僥倖鋌而走險,要自覺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2000元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2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駕駛:酒精含量大於(等於)20毫克/100毫升、小於80毫克/100毫升;
醉酒駕駛: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毫克/100毫升。
飲酒駕駛: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醉酒駕駛: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圖文來源:羅平警方
▍整理編輯:直播曲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