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 第02號
關於區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
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山東御鼎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不合格香酥裡脊(生製品)案
1、基本情況。
(一)樣品名稱:香酥裡脊(生製品)
(二)不合格項目:標籤
(三)報告編號:GJQD200901119
2、處置情況。收到檢驗機構出具的不合格報告後,執法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將不合格報告送達給當事人,現場未發現不合格批次香酥裡脊(生製品),當事人立即對生產不合格香酥裡脊(生製品)的行為進行風險排查並進行整改。
當事人生產標籤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香酥裡脊(生製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四)項的規定,濟南市長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山東御鼎齋食品有限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行政處罰如下:1、沒收不合格舜廚牌香酥裡脊內包裝袋2000個;2、沒收違法所得235.20元;3、罰款5000元。
3、整改情況。當事人主動召回該批次不合格香酥裡脊(生製品),並積極查找標籤不合格原因,重新印製包裝。
濟南市長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01月08日